“小龙宝”未检工作品牌入选广东儿童友好建设案例
日期:12-03
■源南镇墩头小学学生走进区人民检察院“小龙宝”未检工作室,沉浸式学习法律知识。“小龙宝”未检工作室是面向全区中小学生的实践教学基地,自创建以来已接待30批次参观者。资料图片
○本报讯特约记者吕鹏通讯员陈苑莹近日,省妇儿工委办公室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广东100个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可推广实践案例》。源城区人民检察院报送的《河源市:用心打造“小龙宝”未检工作室,为儿童成长撑起“法治蓝天”》成功入选“权益守护友好”型案例。
“小龙宝”未检工作室是全区中小学生实践教学基地,已接待30批次参观者。工作开展主要聚焦三方面:一是组建专业团队,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精准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024年以来对13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帮12名涉罪未成年人圆梦大学,并参与“三个妈妈”结对帮扶行动;二是联动部门构建“多位一体”防护体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制发“督促监护令”,进驻区综治维稳中心推动问题“源头治理”,联合十家单位制定强制报告制度实施方案,已报告371人次,还推动医疗机构强制报告自动监测系统上线;三是创新普法形式,开发微信表情包,18名检察官任17所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开展“送法进校园”80场次,创作客家童谣《学好样》,制作普法视频,开展模拟法庭、法治书法征集等活动,深入村(社区)宣讲46次。
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说,此次入选是对该院未检工作的认可,将继续以“小龙宝”品牌为抓手,深化未成年人权益保障,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注入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