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债权人:
河源市源城区富源工艺厂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已经通过管理人制作的《普通债权分配方案》管理人对剩余破产财产3445889.20元按《普通债权分配方案》进行发放,截至2024年7月18日,曹林森等13名普通债权人尚未受领分配款,未被受领分配款合计136640.20元。管理人针对该136640.20元剩余破产财产的分配问题于2025年8月22日制定了《河源市源城富源工艺厂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草案)》,因管理人通过债权人在债权申报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部分债权人取得联系,导致该部分债权人尚未对上述分配方案进行表决。请尚未对该分配方案进行表决的普通债权人(如债权人死亡的,则由债权人的继承人)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联系管理人对该分配方案进行表决,逾期则视为同意该分配方案。
破产管理人:广东兴源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黄志强;
联系电话:13902630563、18933730016;
联系地址: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建设大道北边大同路西边大地兴邦大厦8楼。
特此公告!
破产管理人:广东兴源律师事务所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