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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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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纠纷投毒报复 龙川一男子被判刑

日期: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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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3版:综合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刘烨华通讯员徐晓曦不久前,龙川一男子因邻里纠纷心怀恨意,竟将含有剧毒物质的高效杀鼠剂洒在邻居晾晒的稻谷上。最终,投毒男子罗某被龙川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赔偿原告刘某损失共计5175.4元。

  2023年10月26日上午,刘某发现晾晒的稻谷上有不明红色稻谷粒,调取监控发现有人投放不明物体,于是他马上向公安机关报案。

  警方调查发现,在事发当天凌晨,一名头戴帽子、用雨衣盖住全身的男子,翻过围墙来到一居民家的门坪,将购买的“杀鼠药”泼洒在刘某晾晒的稻谷上,而这名男子便是他的邻居罗某。

  罗某为什么要向刘某的稻谷中投毒?原来,在事发前两天,刘某在与罗某家相邻的朱某家的门坪处晾晒稻谷,罗某发现自家门坪处有被丢弃的稻秆,怀疑是刘某故意所为,加上此前与刘某因土地纠纷等问题一直有矛盾,自家菜园也曾被刘某泼洒过“草甘膦”,出于报复心理,他便于当天上午在佗城镇佗城街道一农药店购买了一包含有溴敌隆成分的“杀鼠药”用于投毒。经鉴定,他投放的属于急性毒性物品,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龙川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向他人晾晒的谷物投放含有急性毒性物品——溴敌隆,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告人罗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表示认罪,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办案法官表示,邻居之间要互相包容,互相尊重,互相谦让。日常生活中,邻里之间发生一些矛盾纠纷在所难免,发生矛盾时双方都要冷静思考,应合情、合理、合法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