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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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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河源日报

东源县法院:能动履职助力行政争议前端治理

日期: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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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2版:时政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记者刘烨华通讯员徐晓曦

  自全市基层法院行政诉讼案件由东源县法院集中管辖以来,东源县法院坚持能动履职,助力行政争议前端治理,实现行政争议多元共治。今年伊始,东源县法院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着力提高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水平,切实增强群众法治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

  以案释法,促进依法行政

  近日,东源县法院行政庭副庭长刘新发受邀先后到东源县公安局、龙川县司法局,为近百名公安干警及70余名行政执法干部开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讲座。

  “某镇政府因超越职权责令某企业停业整顿,后被法院判决撤销了该行政行为,最终某镇政府需要承担行政赔偿责任……行政机关一线执法人员一定要有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刘新发以司法机关审查行政行为为视角,结合历年全市行政机关败诉案件,深入剖析我市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并提出整改建议。此次典型案例讲座对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有效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避免因败诉引发后续的行政赔偿责任具有重要的警示意义。参训人员表示,法官从司法审查的角度授课,可以更好地审视自己的执法行为,从中找出需要改进的地方,受益匪浅。

  转变理念,推进诉源治理

  经过对受理的涉乡镇行政案件统计分析,东源县法院发现有些乡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理念不够牢固,综合行政执法仍然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部分行政行为因追求行政效率,忽视了行政程序,最终被法院确认违法。于是,依托东源县法院乡镇法官联络点工作机制,东源县法院行政庭派出法官及法官助理先后到辖区3个镇进行执法司法工作交流,指导人民调解员开展调解,努力推进诉源治理走深走实。

  在当地综治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行政庭与乡镇执法干部面对面座谈交流,普及行政执法法律法规,解答日常执法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建议,帮助乡镇执法干部转变执法理念,提高乡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公正文明执法的水平。

  积极推广“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传授开展调解的方法技巧,提高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在柳城镇,人民调解员成功调解了一起因羊吃树苗引起的侵权责任纠纷,行政庭法官协助指导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最终法院作出了司法确认裁定书,赋予了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

  答疑解惑,践行司法为民

  东源县法院主动对接乡村普法需求,组织干警到船塘镇石岗村、柳城镇上坝村开展“送法进乡村”普法活动。围绕土地管理、养老保险、未成年人保护、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提供法律咨询,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调处矛盾纠纷,提高群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推进乡村法治建设,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活动当天,某村村民吴某因占用基本农田建设余坪及硬底化,被行政机关拆除并恢复了农田原状,吴某到村委会咨询起诉事宜。“农田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破坏农田是犯法的……”经过法官一番耐心的释法说理,吴某当场表示接受行政机关的处理意见和措施,不再到法院打官司。

  东源县法院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努力延伸行政审判职能,依法能动履职,从源头上促进依法行政,并在普法过程中帮助个案的处理解决,助力乡镇解纠纷促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