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惠报全媒体报道,惠州市住建局近日印发通知,自2026年10月15日起,全市新建住宅工程全面推行“业主预看房”制度。房子在竣工验收前,先让业主看,提出的渗漏、开裂、堵塞、串味等问题,必须在验收前整改闭环。
这是一项新制度,实际上是业主权益的“回归”——把业主对自家房子的知情权、监督权,还给了业主。
早前在期房销售制度下,购房者交完钱,能看到的只有沙盘、样板间和效果图。房子真正盖成什么样,质量行不行,全凭开发商一张嘴。到了交房那天,竣工验收早就完成了,房子的法律状态已经是“合格”。业主收房时发现问题,只能是先收房,然后让物业管理单位进行维修,至于“修”成什么样子,那也说不好,纠纷时有发生。
这是一种对置业者很不友好的情况。买件衣服都要试试是否合身,买套房子竟不能先验后收?
市住建局的通知写得明白,对业主在预看房过程中提出的合理质量问题进行整改闭环。质量问题整改闭合后,建设单位才能组织竣工验收。这意味着,“预看房”不是可选项,而是必选项;“整改”不是可改可不改,而是必须改完。只有这样,才能让业主真正实现“无忧收房”。
(凌保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