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是百姓的大事。过去,不少购房者拿到钥匙才发现房屋存在渗漏、开裂等问题,维权整改往往费时费力。今年10月15日起,这一困扰购房者的痛点将得到制度性破解。
近日,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式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新建住宅工程“业主预看房”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10月15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业主预看房”制度,推动住宅渗漏、开裂、堵塞、串味等群众关切的质量问题在竣工验收前完成闭环整改,全面提升我市住宅工程交付品质。
业主从“被动接受”到“主动参与”
根据《通知》,“业主预看房”是指全市范围内已明确房屋权益人的新建住宅工程,在完成住宅分户验收后、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前,按照业主自愿参与的原则,由建设单位组织业主查看房屋工程质量;对业主提出的合理质量问题,各参建单位在竣工验收前完成整改闭环。
通俗来讲,就是房子盖好了,先请业主来“挑毛病”,问题改好了才能通过验收交付。这一制度将质量监督的关口前移,让业主从被动的“收房者”变为主动的“验房者”,从源头上减少交付后的质量纠纷。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往住宅质量问题多在交付阶段集中暴露,整改协调成本高、群众诉求集中。通过预看房制度畅通业主诉求渠道,既能督促参建各方主动压实质量责任,也能让购房者在收房前吃下“定心丸”,实现住房质量监督从“被动接受”到“主动参与”的转变。
《通知》明确,参与对象为已完成商品住宅购房合同网上备案手续的购房人。业主可由本人到场,也可书面授权委托人参与查验,单套房源到场查验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人。
查验范围不仅包含业主所购(或所选)住宅的套内空间,还覆盖所在建筑的公共部位。针对业主关注度最高的渗漏、防水等需特定工况查验的关键项目,《通知》明确要求建设单位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成厨卫、阳台、屋面等防水区域蓄水,保障工况试验及现场查验条件;现场配备测距、空鼓检测等查验工具,备好项目施工图纸,方便业主对照查验。
为方便业主参与,建设单位须在现场查验7日前通知业主查验安排与注意事项,并完成预约登记。住宅户数较多的项目实行分批次错峰查验,批次安排兼顾工作日与休息日,由业主提前预约选择,确保全体业主平等享有参与权利。
压实各方责任,问题不销项不得竣工验收
“整改闭环”是此次制度的刚性要求之一。在查验现场,建设单位应安排专业人员陪同看房,向业主发放《住宅工程质量业主查验活动问题反馈表》,业主发现质量问题可当场反馈,双方签名确认。建设单位需及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对业主提出的问题进行甄别,对于确属房屋质量问题的,形成整改台账,按照工程建设施工验收标准逐一销项。工程质量问题整改闭环后,建设单位方能组织竣工验收。整改完成后,建设单位还需及时向业主反馈整改结果,若业主对整改情况存在争议,可按购房合同约定的途径解决。
同时,《通知》进一步压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建设单位要切实承担住宅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畅通质量投诉和反馈机制;施工单位承担住宅工程质量主体责任,落实问题整改闭环;监理单位承担住宅工程施工质量监理责任,全程督促整改落实,发现施工单位降低质量标准、整改不力的,及时上报监管部门。
针对业主普遍关心的责任边界问题,《通知》特别明确:“业主预看房”仅为竣工验收前的质量排查环节,不免除参建各方法定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与保修义务。房屋正式交付后,在法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的,各责任单位仍需依法依规承担整改、保修及相应责任。
据了解,接下来各县(区)住建部门将加强对辖区项目的业务指导与监督检查,对组织规范、群众满意度高的项目组织行业观摩交流。市住建局将定期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抽查,总结推广优秀经验,持续推动我市住宅工程品质提档升级,切实增强群众住房获得感与幸福感,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惠州日报记者孙景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