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培育壮大乡村特色产业”“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乡村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基础和核心驱动力,在农文旅加速融合的背景下,发展庭院经济这一复合型经济业态已然成为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抓手。
惠州市的乡村庭院发展,经历了从建设美丽庭院到发展庭院经济的业态转型。“美丽庭院”建设期,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创建美丽庭院示范户为工作重心,各地通过整治庭院环境、优化空间布局等行动改善村民居住环境,实现乡村风貌颜值跃升;“庭院经济”发展期,农户及外来经营者不再仅满足于庭院单一的居住与观赏功能,而是主动探索“庭院+”的复合经济业态,促进多元增收。推动乡村庭院从提高颜值到增加产值的内涵式转型,进而激活农文旅融合的微观活力,是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在基层落地的重要课题。
(一)以“农”为基:夯实庭院底色,激活农业产值
农业是乡村的基础,是乡村产业的重要命脉。庭院农业不仅包括传统的种养殖业,还包括对农产品原料深加工的小型工业、拓展乡村销售渠道的电子商业。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庭院经济,要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增收,主要通过两种途径:一是靠量的增长,即农产品产量的提高,如扩大庭院生产规模、引进机器生产等;二是靠质的提高,即农产品价值的提高,如创新技术、引育良种等。
乡村庭院规模不一,对于资金充足的庭院户而言,主要依靠庭院规模的扩大,占有市场优势,实现盈利。分散的、规模较小的这类庭院户,则一般围绕家庭小生产展开,如庭院盆栽树果、简单加工业等。而要发展取得可观增收的庭院经济,有两种方式:一是另辟赛道,发展自身的特色产品,对农产品原料进行深加工,延长产业链,利用文化元素等增加产品附加值,开辟出新的市场;二是实现合作化生产与经营,集合优势资源,发展规模化的庭院经济产业。
(二)以“文”为魂:融入文化符号,提升文化产值
乡村文化是庭院发展的灵魂。由于庭院不仅是乡村庭户的生活单位,同时还是进行经济活动的生产单位、服务单位。因此,一方面,庭院主在进行种植、养殖、手工艺等活动时,本身就是在以传统农业活动的形式传承着乡村文化,庭院中的乡民已然化身为乡村文化传承的载体;另一方面,当城市消费者在庭院中进行与鸡鸭鱼菜稻接触等活动时,亦是城乡文化交融碰撞的过程,体现了城乡生活价值观的交叉,这种由文化差异带来的张力,正是庭院乡村文化的价值所在。
区别于城市的快节奏、高压力生活,“慢”“田园式”的乡村文化,是城市消费者愿意远道而来乡村庭院消费的重要原因。发展乡村庭院经济,应该注意体现乡村特色文化,避免同质化、单一化、千篇一律的庭院经济模式,展现出独有的文化氛围。庭院作为乡村文化的载体,尽管是乡村的一个微小单位,却仍然可以通过创意、知识、技术等手段使文化资源发挥出“以小见大”的经济作用。
(三)以“旅”为桥:链接市场需求,释放旅游产值
庭院发展旅游经济,主要依托于乡村的自然风貌与人文特色,包括原生态的风景、地方特色美食等。此外,加强与周边城乡的合作、开展文化活动、增加对本乡的宣传等,也是吸引外来旅客入乡,拉动旅游业的重要动力。
一方面,庭院民宿是乡村旅游、休闲旅游和文化旅游的重要载体,是消费者往来城乡之间的重要歇脚点。庭院民宿应该保持乡土气息,与乡村总体风格协调;同时,要善于抓住不同消费者(主要是城市游客)的市场需求。另一方面,庭院旅游的发展离不开党政部门的支持。村党组织要发挥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统筹政策、资金、土地等资源,破解要素供给难题;同时,党政干部要参与庭院宣传工作,结合新媒体宣传扩大影响力,切实解决“引客难”问题,促进更多人来乡,吸引更多资源要素入乡。
“农”“文”“旅”三因素在庭院经济中既要统筹兼顾,又要有所侧重,只有做到科学有效、因地制宜,才能使农文旅融合真正推动庭院经济发展。下一步,惠州庭院发展要抓住农文旅融合的方向,激活乡村庭院发展的内生动力,为全国乡村庭院建设提炼惠州经验、打造惠州样本。
(作者单位:华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