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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惠州日报

以法治护航海丝文化遗存

日期: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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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1版:惠州日报       上一篇    下一篇

9月7日,《惠州市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作为一部地方政府规章,《办法》填补了惠州海丝文化遗产专项法治保障空白,使白马窑址等一批珍贵海丝遗存的保护、管理、利用有了更系统的刚性制度支撑。这既是惠州落实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的具体行动,也是惠州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深耕文脉保护、服务海上丝路联合申遗工作的法治答卷。

文脉绵延千载,海丝印记深深镌刻在惠州这片山海土地上。作为古代海上丝绸之路重要节点城市,惠州留有明代白马窑址群、大星山炮台旧址、针头岩等丰富实物遗存,见证着古代商贸往来、文明互鉴的过往。然而,部分海丝遗存保护面临自然侵蚀、城乡开发压力,加上不同等级遗存保护边界不够清晰、社会参与缺少制度指引……这些问题都亟需通过专项立法来破解,《办法》的出台正当其时。

打破传统认知,拓宽海丝遗产保护维度。以往海丝文化遗产保护更多聚焦高等级不可移动文物,而《办法》立足文物保护法律框架,把保护对象扩展到低等级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还将与之关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纳入保护视野,并在传统“三大价值”评价体系之上,新增社会价值、文化价值评价维度,得到业内专家充分肯定。同时确立“科学规划、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保护原则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工作方针,压实市、县(区)、镇街以及村(居)委会各级责任,进一步织牢海丝遗存保护网。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体系化落地。《办法》设立保护名录制度,实行分级分类保护海丝文化遗产。对列入世遗名录和预备名单遗产划定核心区与缓冲区,对文保单位厘清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对未定级遗存制定专项保护举措,落实保护管理责任人。当然,保护不是文物部门的“独角戏”,《办法》鼓励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以资助、捐赠、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进来,推动形成全社会保护文化遗产的共治格局。

一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既要有厚重的历史家底,也要有守护传承的制度底气。从地方立法筑牢制度屏障,到名录管理夯实保护根基,再到活化利用激活文化生命力,惠州走出一条立法保护、系统管护、活态传承的路径。惠州日报记者白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