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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惠州日报

文明跳广场舞并不难

日期:08-26
字号:大中小
版面:第A02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跳广场舞容易被贴上“扰民”标签,当一支广场舞队伍下定决心撕去“扰民”标签,跳舞健身与文明修养就能双向奔赴。

笔者所在小区有很多人经常跳舞健身。刚开始,一支支跳舞队把跳舞地点定在小区喷泉边、篮球场、大堂内等地方,巨大噪声让附近住户苦不堪言。在经过大家的投诉和沟通后,跳舞队把跳舞地点改到了小区外边的空地,舞曲音量也调小了,如此跳舞队可以尽情地跳,住户也免受噪声之苦。

我举这个例子的意思是,文明跳舞,皆大欢喜。避免噪声扰民并不难,换个远离居民区的地方,调小音量即可。如果实在找不到“偏僻”的地方跳舞,那么调小音响的声音、戴耳机跳也行。跳个舞,何必在居民区搞“声浪刺激”呢?

对于跳广场舞造成的噪声扰民,国家已经画下了红线。2026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广场舞噪声,法典亮出“牙齿”:在公共场所健身未遵守音量规定且拒不改正的,个人可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这一规定,为长期困扰社区的“大喇叭”式健身划定了法律红线。

值得一提的是,法典突破性地将噪声污染认定从“唯数值论”转向“实质损害导向”,意味着即便噪声分贝未超标,只要干扰到他人正常生活,就可能构成违法。从“倡导”到“罚款”,法律释放的信号清晰而明确:公共空间的安宁权益不容“大喇叭”肆意侵占。

希望广大跳舞爱好者文明守法,让健身的活力与社区的安宁和谐共存。

(凌保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