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人民四路29号处涉嫌未经批准擅自建设铁皮房的行为人,你的建设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为查明事实,依法办理案件,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现公告通知建设行为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携相关材料到本机关执法二大队接受调查处理。(地址:惠阳区淡水街道白云二路49号,联系电话:0752-3836922)
惠州市惠阳区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