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宝华花园C座107号房侧面涉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地上1层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物的行为人,你的建设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为查明事实,依法办理案件,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现公告通知建设行为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携相关材料到本机关执法一大队接受调查处理。(地址:惠阳区淡水街道白云二路49号,联系电话:3836921)
惠州市惠阳区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