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日报讯 (记者孙景禧 侯县军)7月1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大会对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表彰。其中,我市有1人获表彰,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朱莉娜获评“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
朱莉娜,现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党支部书记、庭长、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深耕审判工作17年,是全省审判业务专家,曾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称号。
“把每一个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是朱莉娜写在笔记本上的誓言。办案中,她坚守公正司法初心,主办案件超6000宗。党务工作中,她立足“把支部建在庭上”,带头创设“鹅城少审”党建品牌,组建由3名国家级荣誉党员法官领衔的少年审判团队,严打侵害妇女儿童犯罪;创新“党建+司法治理”工作模式,牵头市县两级法院党员法官组建“法治副校长”先锋队,开展校园普法覆盖学生近3万人次,所在党支部获评市直机关“四强”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