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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惠州日报

惠东县多祝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往来款项专项清理工作的公告

日期: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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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4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各相关单位、个人:

为规范我镇财政财务管理,理清历年往来债权债务,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全镇历年应收、应付往来款项专项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理基准日

本次清理以2026年4月30日为基准日,该日期前所有挂账往来款项均纳入清理范围。

二、清理范围

(一)应收款项:单位、自然人因临时借款、资金周转、项目垫付款、履约保证金、占用资金等各类暂欠我镇的款项。

(二)应付款项:我镇历年挂账应付的工程尾款、货款、劳务费用、项目补助、征地补偿、各类垫资款及其他往来欠款。

三、集中清理办理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即2026年7月25日止)为集中对账、申报、清缴期限。工作日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周末不予受理)。

四、应收款项限期清缴要求

凡与我镇存在往来欠款、未归还资金的单位及个人,须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前往镇财政所核对账目,确认欠款金额、形成原因及账务明细,足额缴清款项或签订分期还款协议。

对逾期未主动对账、未配合清理、未按期清缴欠款的,我镇将依据相关规定,依规处置,纳入财务问题台账管理,相关后果及费用由欠款责任方自行承担。对长期失联、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清理的,将依规作坏账认定、专项报备或依法追责处置。

五、应付款项债权申报要求

对我镇持有合法债权的单位、企业及个人,须在规定期限内携带完整原始资料现场申报、对账确权,逾期将按规定处理。

六、逾期处理规定

(一)对应收款项:公告期满未对账、清缴的,我镇将依规锁定债权,纳入清收台账长期追缴;符合坏账核销条件的,按财政流程报批处置。

(二)对应付款项:公告期满,无债权人申报、无有效合法凭证、无人对账确权的挂账款,视为无有效主张债权,我镇将依据财务及审计相关要求完成账务清理、结转或核销处理,后续不再受理该笔款项常规结算申请。

(三)所有申报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对恶意虚报、伪造凭证、重复申报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惠东县多祝镇财政所

受理地址:惠东县多祝镇财政所4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13631954468

联系人:房友琳

特此公告。

惠东县多祝镇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