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随着气温回升,惠州各地的山林、公园乃至小区绿化带中,野生蘑菇开始冒头。然而,这份“春日馈赠”中却潜藏着致命的危险。惠州市卫生健康局、惠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惠州市卫生监督所)提醒市民,当前已进入剧毒蘑菇“致命鹅膏”(俗称“致命白毒伞”)的生长旺季,外出踏青务必牢记“不采摘、不购买、不食用”野生蘑菇,严防中毒事件发生。
“冷面杀手”出没,50克可致命
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专家介绍,“致命白毒伞”是导致广东省蘑菇中毒死亡事件的“头号杀手”。其外形颇具迷惑性:通体雪白,菌盖中央偶带浅黄,具有“头戴帽(菌盖)、腰系裙(菌环)、脚穿靴(菌托)”的典型特征。不过,其菌环(“裙”)质地薄,易脱落,有时仅能看到“帽”和“靴”。
“这可不是穿‘小白裙’的小可爱,而是随时可以反噬人类的‘冷面杀手’。”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专家强调,该蘑菇毒性极强,误食约50克(一朵中等大小)便足以致命,若未得到及时救治,死亡率极高。
这种剧毒蘑菇与华南地区常见的黧蒴树等壳斗科植物共生,每年2月至5月特别是“回南天”过后,是其生长繁殖的高峰期。在广东省内,包括广州、深圳、东莞、中山、惠州、梅州等多地的山林、公园中的黧蒴树林地上都能发现它的踪迹。
谨防“假愈期”陷阱
误食“致命白毒伞”后,中毒过程通常分为三个阶段,其中“假愈期”极具欺骗性。首先,在食后8~48小时,患者会出现恶心、呕吐、剧烈腹痛、腹泻等急性胃肠炎症状,易被误认为普通胃肠炎而延误治疗。
随后的48~72小时,患者可能进入一个短暂的“假愈期”,所有不适症状似乎消失,给人以康复的错觉。然而,这正是毒素在体内(尤其是肝脏)悄然造成严重破坏的关键时期。
72~96小时后,病情急转直下,进入内脏损害期,出现黄疸、无尿、肝肾功能衰竭、凝血功能障碍等,最终可导致多器官衰竭死亡。
摒弃侥幸心理,民间鉴毒法不可靠
针对部分民众可能存在的侥幸心理,市卫生健康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提醒大家避免几大常见误区。
“经验主义”不可靠。“我认识,我吃过,肯定没事”的想法是错误的。毒蘑菇与可食用蘑菇形态极其相似,许多中毒者反而是自认“有经验”的采菇老手。
“从众心理”很危险。“别人都在采,我也采”“这么多人吃了没事,我采的也安全”等类似想法不可取。他人采食未出事不代表安全,毒蘑菇的毒性存在个体和采摘批次的差异,一旦误食可能引发严重后果。
“野生等于天然”是误解。将“野生”与“安全”“无污染”画等号,忽略了其中潜藏的剧毒风险。
“民间口诀”无依据。通过颜色是否鲜艳、有无虫蛀、与银器大蒜同煮是否变色等方法鉴别毒性均无科学依据。许多剧毒蘑菇外表朴实,甚至虫蚁可食,却可能产生致命伤害。例如,一些剧毒的鹅膏成熟后很容易长虫、长蛆。蘑菇毒素不含硫或硫化物,与银器同煮不产生颜色变化,和大蒜或大米同煮也不会变色。
不采摘不购买不食用野生蘑菇
市卫生健康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专家指出,预防蘑菇中毒最有效、最根本的方法就是坚决执行“不采摘、不购买、不食用”的“三不”原则:
不采摘。踏青郊游时,切勿因好奇或贪图“野味”而采摘任何野生蘑菇。
不购买。不要在路边摊贩处购买来源不明的蘑菇。即使在正规市场购买,对不认识的野生蘑菇也要保持高度警惕,不要偏听偏信,莫轻易购买食用。
不食用。家庭聚餐、饭馆就餐、外出旅游时,不要加工、食用野生蘑菇,确保饮食安全。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与生命安全,请远离野生蘑菇,切勿以身试毒。”卫健、疾控部门呼吁。一旦误食出现疑似中毒症状,应立即催吐,并尽快携带剩余蘑菇样本送医,以便明确诊断、针对性救治。
惠州日报记者周智聪 通讯员卫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