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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惠州日报

守护农村“舌尖安全”!

日期: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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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惠东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惠东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3月13日,惠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并邀请相关行业协会及企业代表,在县文化广场举办惠东县2026年3·15“提升消费品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诚信教育宣传活动。现场共设置宣传展位32个,涵盖食品、药品、金融、旅游、通讯、家电、鞋业等多个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其中,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引起广泛关注。

明确三大整治重点,全链条治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

农村食品市场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也是群众关切的民生痛点。为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农村群众饮食安全,破解农村食品市场假冒伪劣、“三无”产品、非法添加等突出问题,惠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落实上级关于专项整治部署要求,聚焦农贸市场、小超市、小食杂店、食品小作坊等重点场所,围绕米面油、调味品、休闲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类,持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以“零容忍”态度重拳出击,查办了一批典型违法案件,形成强力震慑,持续净化农村食品市场环境,用实际行动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围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惠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明确了三大整治重点。”惠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介绍,一是原料污染问题,严查采购加工来历不明、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原料,污染物超标的植物源性食品原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等行为;二是知假造假问题,严厉打击未经许可(登记)生产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添加非食用物质及生产侵权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欺骗误导消费问题,重点查处线上线下销售“三无”食品、“山寨”食品、虚假宣传和违法宣传功能等违法违规行为。

据介绍,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惠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采取“穿透式核查”、“网格化”排查、“5+2”“白+黑”错峰监管等方式,将监管触角延伸至农村末端,力求做到发现一起、整治一起、规范一起,确保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在生产加工、市场流通、终端销售等全链条环节得到系统治理,推动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累计检查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8611家次

2025年5月30日,惠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林某经营的档口进行监督检查时,现场发现当事人正在生产制作碱水粽,并在经营场所内发现一袋外观性状疑似硼砂的白色粉末。执法人员现场对白色粉末及成品碱水粽进行委托抽检,经检验,上述抽检的白色粉末及成品碱水粽中均含有硼酸。当事人无证生产经营非法添加硼砂的碱水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硼酸与硼砂因危害人体健康,被列入《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根据相关规定,应当认定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当事人涉嫌犯罪。为此,惠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去年7月4日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追究其刑事责任。

“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不仅聚焦案件查办,更注重源头治理和长效建设。”惠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介绍,一方面,加大监督抽检力度,累计完成农村地区重点食品抽检1072批次,检出并依法立案处置不合格产品37批次,有效排查了各类食品安全隐患;另一方面,强化宣传引导与科普教育,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培训,制作发布农村食品安全科普短视频,发放宣传资料,公布典型案例,普及食品安全知识,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食安共治氛围。

据介绍,惠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以来,累计检查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8611家次,立案查处相关违法案件240宗,移送公安机关2宗,对违法行为形成高压震慑。下一步,该局将坚持常态化监管与重点打击相结合,巩固整治成果,持续保持对各类食品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同时,积极鼓励和引导群众参与监督,举报违法行为,共同构建规范有序、安全放心的农村食品消费环境,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文/图 惠州日报记者赖金朗 通讯员吕佳桐 张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