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走得越远,法治保障就要跟得越紧。”在住惠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波顿集团董事会主席王明凡看来,随着代表“新质生产力”的优秀民营企业和科技企业加速融入全球产业链,我国面临的国际经贸摩擦、跨境数据监管等外部法律风险日趋复杂。今年全国两会,他带来了一份关于推进我国涉外法治体系建设的建议。
王明凡指出,尽管近年来我国在引进境外优质法律资源上成效显著,但企业和政府部门内部的“合规防线”仍有短板。例如,现行立法对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法律地位保障不足,在国际诉讼等特定情境下,内部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难以获得国际通行的保密权利认可,企业核心商业机密存在暴露风险。同时,现行公司律师制度的适用主体有效覆盖面不够全面。此外,国内企业法务人员与熟悉国际规则的港澳律师之间,尚未建立起高效的常态化协作机制,在应对重大海外并购、知识产权维权等复杂事务时,衔接不够顺畅,缺乏稳定的实训交流平台。
为此,王明凡建议,在国家立法层面更明确地界定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独立法律地位与执业权利,推动我国相关制度与国际规则有效衔接,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提供坚实制度支撑。
王明凡提出,将高水平公司律师制度的适用范围扩大到行业领军企业、创新型企业及高成长型科技公司。通过政策引导,鼓励更多市场主体组建内部法律保障团队,让熟悉企业商业逻辑的复合型法治人才在保护创新成果中发挥更大作用。
王明凡还建议,在粤港澳大湾区先行探索设立“涉外法律协同创新平台”。鼓励内地公司律师发挥熟悉企业战略的本土优势,港澳律师发挥精通普通法系和国际规则的专业特长,在重大海外并购、知识产权国际维权等场景中形成优势互补。同时,推动各级涉外事务主管部门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共同参与新兴领域国际规则研究。
王明凡表示,只有筑牢涉外法治根基,构建起高水平的法律保障与合规防线,才能让中国企业在全球化浪潮中行稳致远,更好地护航“新质生产力”健康发展。
惠州日报记者欧阳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