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日报讯 (记者陈春惠 通讯员廖东鹏)为切实保护珠江水域水生生物资源,维护水域生态平衡,市农业农村局近日发布《关于做好惠州市2026年珠江水域春季禁渔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禁渔期自3月1日0时起至6月30日24时止,我市管辖范围内的东江干流、支流、通江湖泊、西枝江干流、增江惠州龙门段水域实施禁渔,同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将其他相关河流、湖泊纳入禁渔范围。
禁渔期间,上述水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娱乐性垂钓、手工采集方式零星获得水产品的行为,不属于捕捞作业范畴,不在禁止之列。若因渔业资源调查研究捕捞、养殖生产等需要在禁渔水域开展相关作业,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为确保禁渔制度落地见效,各地将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深化与河(湖)长工作机制衔接,加强与公安、海事、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合作,严格落实人上岸、船靠港、网入库要求。运用“人防+技防”综合监管手段,深化源头治理与精准打击,严查严打涉渔“三无”船舶非法捕捞、规模化非法捕捞、电捕偷捕等违规行为,同时加强对渔船非法载客等行为的管控,健全跨地区跨部门联合执法与行刑衔接机制,提升执法震慑力。与此同时,合理划定禁渔渔船停泊区,加强渔船和停泊点安全监管,并通过船位监控等科技手段实现精准管控,消除安全隐患。
值得关注的是,2026年是我省新的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政策调整后,实施补贴发放首年,我市将严格落实该政策,做好补贴申报、审核等工作,对遵守珠江禁渔期制度和负责任捕捞制度的渔民发放内陆渔业资源养护补贴,保障渔民基本生活,维护渔区社会和谐稳定。同时,各地将结合辖区水域特点,科学组织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普及水生生物保护知识,推动水域生态环境修复。
接下来,我市将持续加强禁渔宣传引导和渔民教育工作,鼓励社会参与禁渔护渔,对渔民、船主开展法治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努力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天然水域野生鱼类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