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日报讯 (记者袁畅 通讯员惠巡办)根据市委巡察工作安排,十二届惠州市委第八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
本轮巡察反馈采取市委巡察组“一对一”反馈的方式进行。市委第一至七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巡察情况反馈会议。
反馈指出了本轮巡察发现的四个方面主要问题: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够到位,履职的主动劲头不足;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严实,严的氛围仍未全面形成;三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有力,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四是巡察整改工作不够彻底。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更加坚决有力地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更加科学有效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更加清醒坚定地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用履职担当的实际成效助推惠州“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要动真碰硬抓好巡察整改,把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谋划“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与落实中央巡视广东反馈问题整改结合起来,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净化政治生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抓手,以整改实效推动高质量发展;要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深入研究解决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实现从“解剖一个问题”到“解决一类问题”,防止同类问题反复发生,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反馈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督促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盯紧盯实、对账销号,严格监督执纪,及时核查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组织部门要结合职责做好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把巡察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的重要参考;巡察机构要加强跟踪调研和汇总分析,压实各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适时组织开展巡察整改督促检查,持续为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据了解,市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有关方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