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日报讯 (记者游璇钰 通讯员罗雪雁)2月5日下午,市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召开财政经济委员会会议。市十三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审查了《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惠州市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及《惠州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6年市本级预算草案及《惠州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体现省委、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要求,立足“十五五”时期惠州所处的历史方位,提出的奋力打造“万亿GDP、千万级人口城市”的核心目标和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工作举措,符合惠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体现经济大市挑大梁的责任担当,总体安排积极可行。财政经济委员会同意《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并向大会建议批准该草案。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交的2026年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和出席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开幕式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符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工作安排有效衔接“十五五”规划要求,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有利于增强信心、稳定预期,总体务实可行。财政经济委员会同意《惠州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同意惠州市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并向大会建议批准这个计划草案及其报告。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交的2026年预算报告、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较好衔接“十五五”规划纲要,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相适应,重点支出和政府投资项目安排适当,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2026年预算草案符合预算法的规定,总体可行。财政经济委员会同意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6年市本级预算草案,同意《惠州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并向大会建议批准2026年市本级预算草案及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