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惠府办【1992】59号文及相关文件,位于惠城区江北23号、24号小区(惠州市惠博大道奥林匹克花园)出入口的土地使用权属于我公司,土地面积约18541平方米。因历史原因,该地块长期以来被他人未经允许占用,作为篮球场、停车场等场所,侵犯了我公司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0日、2024年10月12日、2024年11月19日在本宗地进行了现场通告,截至2026年1月28日,我公司未收到相关单位和个人就本宗土地的占用行为予以承认。
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我公司近期拟对本宗土地盘活利用,故再次通知如下:
一、自本告示见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请占用人立即与我公司联系,协商补办相关手续,或自行拆除本宗土地上的建筑物和设施并撤出场地。否则,我公司将自行拆除和平整土地。
二、我公司保留依法追究侵权人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联系人:蔡惠创
联系电话:0752-2662777 13927301228
联系地址:惠州市麦地南东二路2号九楼
惠州市兴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