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颉舍旅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局向你方公告送达了《闲置土地认定书》(文号:龙自然资闲定(2025)4号)。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规定,我局将采取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处置措施。
如有异议,你方接到本告知书5个工作日内可向我局申请听证,我局将依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依法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因无法通过直接、留置、邮递等方式向你方送达《闲置土地处置听证权利告知书》(文号:龙自然资闲知(2025)7号),现向你方公告送达。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则视为送达。
联系人:用地股
联系电话:0752-7783681
特此公告。
龙门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