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您自觉佩戴好安全头盔!早点走、靠右行、慢慢开,让每一次骑行都安心顺畅。”1月9日,惠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按照全省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开展集中统一行动。
本次行动全市共设置163个整治点,同步严查严纠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逆行、不戴安全头盔等突出违法行为,取得良好整治效果。
采取定点与流动、日常与集中相结合方式
1月1日起,惠州公安交管部门根据省、市工作部署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年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1月8日下午,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召开会议对第一次集中统一行动进行专题部署。次日,一场声势浩大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市迅速铺开。
1月9日上午,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江北大队小金口中队的执勤交警早早来到惠州大道天天润购物广场路口,分别在路口5个方向设置警力,对过往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逆行、闯红灯等突出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纠。
当日上午9时许,一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被执勤交警引导至路边安全岛上接受教育处罚。“想着路途不远,没有及时戴上。”驾驶人吴先生一边说一边伸手将挂在车头前的头盔取下,戴在头上。“如果有头盔的话,还请出门就戴上,可以让我们的头部免受伤害。”执勤交警提醒道。
上午11时许,在惠州大道与三新南路交会路口,只见不少驾乘人员佩戴着安全头盔,驾驶电动自行车安全、有序通行,但也有极个别驾乘人员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被执勤交警拦下并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罚。
在严查严纠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突出违法行为的同时,执勤交警及时对过往群众进行普法宣传、安全提醒,受到大家的认可。“遵守交通法规,就是珍爱生命;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公民的义务和责任。”不少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表示,今后一定会更加重视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本次是全省集中统一行动,主要针对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突出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纠。”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行动期间,惠州交警采取定点与流动、日常与集中相结合的方式,围绕强化宣传教育、严查路面违法、推动协同共治、规范注册登记四个方面重点推进专项整治。
与此同时,全市公安交管部门积极向途经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驾驶人普及“早点走、靠右行、慢慢开”的安全骑行理念,劝导其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
开展“体验式执法”和送头盔“敬告式”执法
据了解,集中统一行动期间,市公安局分管领导、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领导分别参加全市早高峰交通秩序整治或督导检查,确保整治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同时,支队机关每日安排24名警力支援市区中心区两个大队开展早晚高峰电摩秩序管控。
除早晚高峰期在重点路口设置163个整治点位外,惠州交警联合巡特、治安、派出所警力在晚上部署43个联合整治点,严查严纠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不戴头盔、闯禁行、无牌无证等突出违法行为。
记者走访发现,惠州交警现场开展了“体验式执法”和送头盔“敬告式”执法,“让群众教育群众”,并在市区中心区启用下角物资灯控、教育局灯控、花边岭灯控、河南岸汽车站、松子岭岗灯控等5个宣教点,县区宣教点也同步启动。
在市区中心区重要路口,惠州交警运用警用无人机等新型执法手段,配合开展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据了解,1月9日全天,全市各大队无人机巡飞累计约480分钟。
“惠州交警还加强了全市重点路口、时段尤其是校园周边的执勤劝导,提升见警率与管事率。”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惠州交警推行“查处+教育”模式,在宣传点组织违法当事人现场观看警示教育片、参与劝导体验,提升群体安全意识。
同时联合社区、企业、学校等单位,推动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拓展宣传阵地,营造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氛围。
数说整治行动
●早晚高峰期在重点路口设置163个整治点位
●联合巡特、治安、派出所警力在晚上部署43个联合整治点
●在市区中心区启用下角物资灯控、教育局灯控、花边岭灯控、河南岸汽车站、松子岭岗灯控等5个宣教点
文/图 惠州日报记者刘豪伟 特约通讯员钟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