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单位及个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示,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意见。”的相关规定。现依法对《惠东县泰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PS-39-0501地块)修改(草案)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法律效应
本规划是惠东县泰园片区PS-39-0501地块的开发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凡在规划范围内进行的一切规划建设及土地利用活动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执行本规划,与空间利用相关的各项政策、计划的制定均应与本规划相协调。
二、规划修改范围
位于惠东县城泰园片区,东至胜利学校,南至环城南路,西至惠东大道,北至鞋城南路,总用地面积为155623.44平方米。
三、规划修改内容
1.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将PS-39-050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由二类居住用地(R2)修正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
2.为科学解决房屋渗水、景观风貌以及经营场所的安全隐患等问题,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惠东县长江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提出的申请及其提供的《既有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报告》和《建筑改造设计方案》,拟在二层基础上加建一层钢结构建筑,需新增商业建筑面积约1270平方米。规划调整后,PS-39-0501地块的计容积率建筑面积将由421267.42平方米调整至422537.42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维持377750.82平方米不变,商业建筑面积由43516.60平方米调整为44786.60平方米,经反算容积率为2.716,其余地块控制指标维持不变。
四、公示注意事项
(一)公示时间:2026年1月6日-2026年2月5日
(二)公示地点:
1.惠东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栏
2.惠东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idong.gov.cn)
3.媒体:惠州日报
4.项目现场:惠东国际新城商业1号楼
(三)公示意见及反馈方式:
惠东县自然资源局
廖柳晖:0752-8822877
Email:hdxxxghg@163.com
惠东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