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市自然资(惠城)公告字〔2025〕132号
受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委托,近日惠城区自然资源局收到惠州市鑫月实业有限公司位于惠城区河南岸街道HNA49-01地块单体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申请及有关材料。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申请建设项目名称:住宅、商业楼。申请建设项目内容:该项目已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现建设单位来函称在进行商业裙楼装修时发现商业裙楼三层至五层外立面玻璃幕墙有小部分开裂的情况,考虑到安全问题,需对外立面进行优化调整,申请办理单体建筑设计方案调整,主要调整内容:调整裙房三至五层1b-7轴至1b-9轴交1b-A轴至1b-D轴的外立面,将原有玻璃幕墙改为铝板装饰构架。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惠城区自然资源局查询。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单位),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到惠城区自然资源局向惠州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述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廖女士、谷先生。联系电话:0752-2116260、2117692。E_mail:qzrjbjg@hcq.gov.cn。
特此公示。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18日(签发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