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惠州星艺佳商场全体商户及消费者:
感谢您对惠州星艺佳商场(以下简称“惠州商场”)一直以来的信任与支持。基于我方(即上海星艺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红星美凯龙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平湖分公司)与惠州市鑫月实业有限公司、惠州鑫月广场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之间关于惠州商场的特许经营合作已终止。惠州市鑫月实业有限公司、惠州鑫月广场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应于2025年10月5日前拆除惠州商场“星艺佳”(含“红星美凯龙”)品牌店招,撤除、销毁包含“星艺佳”及“红星美凯龙”无形资产的宣传物料。自此之后,惠州商场不再属于星艺佳特许经营项目,不得使用“星艺佳”(含“红星美凯龙”)及相关的无形资产进行任何宣传,且我方也不再提供顾问服务,惠州商场的后续经营与“星艺佳”(含“红星美凯龙”)及我方无任何关系。
特此告知,请广大商户和消费者予以知悉!
上海星艺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红星美凯龙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平湖分公司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