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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惠州日报

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日期: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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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6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2025年8月20日,我司在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永马公路边从事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噪音”的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我司环境保护设施未完成验收。在此期间,我司已暂停所有生产运营活动,未开展任何未经环保验收的生产作业。尽管事后我司全力整改,但仍然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我司就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二、全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法定代表人:龙少镇

惠州市龙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