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村民/居民: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根据《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惠城至坪山高速公路项目(惠阳段)项目征收土地的预公告》(惠阳府告〔2025〕30号),我街道需对位于三和街道莲塘面、象岭地段,北至白鹭医院角公洞路口,南至秋长岭湖片区范围内的地坟、土坟、阴城、金埕等附着物进行迁移。自本公告之日起30天内,请在此范围内各坟主带齐本人身份证及村委会证明等相关材料到三和街道办征拆盘办公室办理迁坟手续,逾期未登记的将按无主坟处理。
联系人:莲塘面段:余先生,电话:13928387891
象岭段:黄先生,电话:13790759893
特此通告。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三和街道办事处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