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8日,本院裁定受理张春芳申请惠州市骏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清算,惠州市骏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已分配完毕,现无其他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本院于2025年6月26日作出裁定终结惠州市骏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2025年6月26日(签发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