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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惠州市优圣美实业有限公司位于惠城区龙丰街道火车西HCX03-12-04-04地块住宅小区单体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公示

日期: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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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6版:康养       上一篇    下一篇

惠市自然资(惠城)公告字[2025]121号

受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委托,近日惠城区自然资源局收到惠州市优圣美实业有限公司位于惠城区龙丰街道火车西站HCX03-12-04-04地块住宅小区单体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申请及有关材料。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申请建设项目名称:住宅小区。

申请建设项目内容:该项目已办理地下室、住宅楼(第1~2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办理预售。

现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单体建筑设计方案调整,主要调整内容:1.住宅楼(第1栋)首层增加2处风井,二层增加空调板,02、03户型标准层外立面增设空调板,卧室飘窗处增加护窗栏杆,厨房阳台增设玻璃栏杆,客厅阳台栏杆由铁艺栏杆调整为玻璃栏杆;为满足消防要求,屋面增加一处消防水池,取消水电井,电梯机房微调尺寸;2.住宅楼(第2栋)首层增加3处风井,首层至十三层2-12至2-14轴交2-G至2-F轴风井调整为走廊,首层物业管理用房内增设卫生间,首层增加柴发机房烟井通至天面,01、02、03户型外立面增设空调板,卧室飘窗处增加护窗栏杆,厨房阳台增设玻璃栏杆,客厅阳台栏杆由铁艺栏杆调整为玻璃栏杆;为满足人防要求,屋面增加一处人防警报间,增加建筑面积14.04平方米,取消水电井,电梯机房微调尺寸;3.地下二层上地下一层汽车坡道位置由东侧调整至西侧,根据施工图深化设计和人防深化设计要求调整平面布局,车位布局相应调整,调整后车位数不变。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惠城区自然资源局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单位),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到惠城区自然资源局向惠州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述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廖女士、谷先生

联系电话:0752-2116260、2117692

E_mail:qzrjbjg@hcq.gov.cn

特此公示。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