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开发建设的“世纪金湖花园”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12198平方米)是建筑区划内公共场所。因本项目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故在该项目建设完成交楼时,本公司已将其移交给惠州市联方物业有限公司代为管理,待该项目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则由物业公司移交业主委员会管理和使用。其使用过程中所取得的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优先用于防空地下室的日常维护,接受全体业主监督。
特此声明。
惠州市世纪置业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