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8最美旅游公路建成通车后,吸引了一大拨户外骑行爱好者前往体验骑行乐趣。游人在点赞路况好的同时,更被一路的美景所吸引。这是环南昆山—罗浮山县镇村高质量发展引领区生态魅力的真实写照。
生态,因呵护而更美。近年来,博罗法院加强对辖区的环境资源审判和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宣传工作,关注引领区生态建设,用心用情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贡献法治之力。
在玄碧湖畔设立生态环境司法服务点
作为推进“百千万工程”的有力抓手,引领区串联起了南昆山、罗浮山两座生态名山,沿途的路线风光旖旎,生态环境深受群众喜爱。
位于罗浮山下的玄碧湖是引领区绿美生态的典型代表,是游客开展骑行、徒步的好去处,也是周边村民休闲娱乐的重要场所。绿美生态为玄碧湖集聚了人气,为乡村振兴注入了动能。人气的到来给发展带来了新机遇,也给构建绿美生态带来了压力。在文旅开发与生态保护之间寻找平衡、提高治理效能已然成为推动玄碧湖地区良性发展的必然要求。
以法为媒,如何更好地平衡生态保护与发展?为进一步落实《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环南昆山—罗浮山引领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若干措施》要求,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宣传力度,增强全民生态文明意识,博罗法院在玄碧湖畔设立了“博罗县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司法服务点”。
“博罗县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司法服务点”位于玄碧湖二号驿站。服务点内,设置了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墙与资料架,提供法律文本以及司法服务宣传资料供来往游客借阅学习;服务点外,打造法治主题休闲区,通过宣传栏向休憩游客重点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政策,发布环境资源审判案例、生态环境保护知识问答,倡导公民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传播生态文明理念。罗浮山人民法庭还将在服务点适时开展环境资源领域非诉纠纷调解,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端口前移、源头治理。
以法之名宣扬爱绿护绿的环保意识
保护生态,提升全民生态保护意识是基础,更是引领区生态保护的长效所在。在助益引领区建设中,博罗法院同样注重对生态保护的法治宣传。
2025年6月5日,在第54个世界环境日之际,博罗法院与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龙门县人民法院联合,在龙门县麻榨镇文化广场开展普法活动,向过往群众发放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小册子,解答环保法律问题,讲解环保法律法规及警示案例。同时,法院干警还走进企业开展“送法进企业”普法宣传活动,提升企业经营者和工人的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
去年,博罗法院联合惠州市司法局、博罗县司法局、罗浮山管委会等在罗浮山风景名胜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用“多巴胺法治气球”传递生态保护等法律知识,受到游客的欢迎。活动还设置了“法治大转盘”“普法飞行棋”“卡牌游戏”等游园环节,围绕罗浮山生态保护、景区环境治理等重点,让群众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学习生态保护领域的法律法规。
一场场生动的普法,让生态保护的意识悄然在百姓心中生根,不断成长,唤起大家对绿美生态的保护意识,让大家携手共建美好家园。
法槌敲响“生态钟”,守护好生态环境
对案件的审判,既是打击破坏生态行为的有力举措,也是最直接、最震撼的普法。这也是博罗法院以法护美、以法守绿的最直接体现。
被告人黄某、许某的案例让不少人意识到“破坏生态红线,法律绝不手软!”
黄某不仅非法收购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凤头鹰,甚至囤积大量广东省重点保护的小棘蛙,还出售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穿山甲的肉。无独有偶,许某也因购买穿山甲肉被牵连此案中。博罗法院审理该案时,通过“三审合一”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庭,不仅严格查清事实,还着重考虑“生态修复”——最终,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许某被判处拘役,两人自愿退赔10.52万元用于生态修复。
环境资源审判不仅要惩处犯罪,更要大力践行修复性司法理念。博罗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的惩戒、教育和修复功能,积极推进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工作。接下来,博罗法院将以罗浮山人民法庭生态环境司法服务点为抓手,下沉更丰富、更优质的司法资源,开展更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守护好辖区生态环境这一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惠州日报记者李燕文 特约通讯员黄淑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