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惠州市民处理装修垃圾将更加便捷。惠州市城管执法局日前发布《建筑装修垃圾中转分拣站与临时堆放点设置要求(试行)》,将以便民为原则在小区周边合理设置中转站点、临时堆放点,并提供统一标识、密闭防尘的专用车斗,同时要求企业及时响应预约、上门收运,有效解决装修垃圾“堆放难、清运慢”的民生痛点。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推动”原则设立
建筑装修垃圾中转分拣站(以下简称“中转分拣站”)是按照“政府主导、市场推动”原则,由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在镇(街道)设置的处置场所,主要用于辖区内建筑装修垃圾的收集清运、临时贮存、初步分拣和中转调配,是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体系的关键节点。其主要职能包括:负责辖区内各类工程项目(如征地拆迁、城市更新、乡村振兴、市政及道路改造、违建拆除等)、居民装饰装修及其他来源产生的建筑装修垃圾的收集、清运和中转分拣工作,并配合镇(街道)处理“无主”建筑装修垃圾;同时应及时响应预约上门收集需求,配合村(社区)及物业服务单位等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设置和管理临时堆放点,配备充足的清运车辆、车斗及服务人员,实现垃圾及时收集、清运和规范处置。
中转分拣站的设置由县(区)政府统筹,组织相关部门、镇(街道)及资源化利用企业科学选点布局。暂不具备设置条件的镇(街道),可协调使用邻近中转分拣站处置本区域垃圾。选址应优先利用现有闲置厂房等场所,综合考虑运输成本、经济效益与生态影响,防止扬尘和噪声扰民,并严禁设置在江岸、河道生态红线范围及高压走廊控制区内。
站内作业须在室内进行,作业区地面应硬化,并合理划分来料堆放、分拣作业和分类堆放等功能区域,保障作业安全。运营采取“快进快出”方式,堆体高度不得超过3米。原则上不得安装易产生扬尘噪声的大型设备(如风选、破碎、比重筛等),但须配备抑尘降尘、安全与消防应急设施。出入口应安装门禁道闸或视频监控系统,并接入市建筑垃圾处置监管平台,鼓励有条件的站点配置电子称重设备。
中转分拣站须按实际需求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负责现场监管、登记确认、处置响应及日常运营;同时应安排足量合规运输车辆及车斗,保障清运需求,并对所属车辆履行监管责任。
实现建筑装修垃圾应收尽收
设置中转分拣站须按以下流程申请登记:资源化利用企业填写《建筑装修垃圾中转分拣站设置申请表》,报县(区)建筑垃圾主管部门申请;主管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会同镇(街道)对选址及环境影响提出审核意见;申请人根据意见完成建设后,填写《惠州装修垃圾中转分拣站登记表》报送,经现场勘查符合要求的予以登记,方可开展作业。后续如涉及延期、变更或退出,须向原登记部门提交申请,主管部门于7个工作日内研究并公示处理意见;退出时须确保场内垃圾清空、处置费用结清。
运营企业须加强对中转分拣站及收运车辆的监管,保障辖区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正常运行,实现建筑装修垃圾应收尽收。发现存在安全或污染隐患的,须限期整改;如发生违规处置行为,将依法对资源化利用企业予以处罚。
临时堆放点由资源化利用场或中转分拣站以便民为原则设置。一般采用统一标识、加装定位设备,并接入市城市运管服平台,以车斗形式设立,位置须符合物业小区或村(居)委会要求,不得妨碍交通,并具备基本交通安全标识及防尘、防漏、防雨措施。临时堆放点实行密闭化投放(袋装或桶装),由设置单位统一清运,且严禁混入生活垃圾及其他工业固废。
惠州日报记者谭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