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开发的“中惠峻秀阁”项目所修建的人防地下室(建筑面积:1961.57平方米)是建筑区划内的公共场所,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因本项目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本公司已将其移交给东莞市熙元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区分公司代为管理,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即由物业公司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管理和使用。其使用过程中所收取的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优先用于人防地下室的日常维护,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惠州佳思置业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