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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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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惠州日报

惠州启动三年鸟类 保护专项整治行动

日期: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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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4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鸟类是自然生态系统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区域生态质量的“晴雨表”和“指示剂”。惠州已记录到鸟类333种,还是广东省重要候鸟迁徙通道。

近日,全市林业系统鸟类保护活动和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在市林业局召开,我市全面启动为期三年的鸟类保护专项整治行动。

惠州有4处省级重点候鸟迁徙通道

冬季将至,万千候鸟翩然南迁,为惠州的城市天空带来无限生机与活力。得益于持续优化的生态环境,惠州已成为众多珍稀候鸟迁徙途中不可或缺的驿站和重要栖息地。每年约有数十万只候鸟在此停歇、越冬,勾勒出一幅自然与城市和谐共生的美丽画卷。

记者从市林业局了解到,据统计,惠州市已记录到鸟类333种,其中包括候鸟141种、留鸟160种、旅鸟32种。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鸟类8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鸟类56种。作为广东省重要的候鸟迁徙通道,惠州拥有象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莲花山白盆珠省级自然保护区、惠东红树林市级自然保护区、仲恺潼湖国家湿地公园等4处省级重点候鸟迁徙通道及栖息地。

近年来,惠州通过全面推行林长制、颁布候鸟保护令、建立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实施全域禁猎、开展鸟类保护专项行动、组建爱鸟护鸟志愿服务队等多项举措,持续加大候鸟保护力度,取得显著成效。野生鸟类的分布范围不断扩大,种群数量稳步增长,东方白鹳、小天鹅、黑脸琵鹭、彩鹮、黄胸鹀、紫水鸡、黑冠鳽等珍稀濒危鸟类频频现身惠州。2025年,广东惠州潼湖国家湿地公园首次记录到黑脸琵鹭、白琵鹭、远东树莺等珍稀候鸟,充分彰显惠州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和候鸟保护工作的扎实成效。

未来三年重点打击非法捕猎贩卖

为进一步加强候鸟保护,我市近期全面启动为期三年的鸟类保护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候鸟迁徙安全。

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将持续加大管护巡护和“清网、清套、清夹、清毒饵”行动力度,强化对候鸟迁飞通道、集群区及农林交错带、果园、养殖塘、郊野公园等重点区域的巡查监管;加强野生动物危害防控和致害补偿保险政策宣传,积极推广生态友好型驱鸟装置和防鸟网;依托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力量,线上线下一体推进,全面查处非法贩卖鸟类行为。

“保护候鸟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市林业局呼吁不设置捕鸟网、不使用诱捕器、不进行弹弓击打等任何形式的非法猎捕行为,自觉遵守《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共同遏制盗猎行为,做候鸟的“守护者”。同时,坚决抵制非法贩卖,做文明的“经营者”。不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候鸟及其制品,各类市场、餐饮商户和线上平台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拒绝参与交易、提供交易渠道,彻底铲除黑色产业链。此外,坚决抵制非法食用,做绿色的“食客”。摒弃“野味”陋习,不购买、不烹饪、不食用任何来源不明的野生鸟类,树立健康饮食新风尚,切断非法捕猎的经济链。

市林业局还呼吁广大市民主动参与社会监督,发现非法捕猎、贩卖、运输野生鸟类等行为,请立即向林业主管部门或公安部门举报,共同维护生态安全,做自然的“守望者”。同时,积极宣传鸟类保护知识,做文明的“宣传员”,文明观鸟,不干扰鸟类正常栖息,共同营造爱鸟护鸟的良好社会氛围。

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期待市民朋友积极行动起来,共同守护候鸟迁飞的安全通道,为绿美惠州生态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贡献力量。”

●延伸阅读

惠州鸟类

1.“全家福”

目前惠州记录记载鸟类333种,其中候鸟141种、留鸟160种、旅鸟32种。

国家一级保护野生鸟类有8种,为中华秋沙鸭、东方白鹳、黑鹳、黑脸琵鹭、彩鹮、海南鳽、黄嘴白鹭、黄胸鹀。

国家二级保护野生鸟类有56种,如画眉、白鹇、蛇雕、紫水鸡等。

2.“上新品”

近年来惠州野生鸟类不断“上新品”:首次在惠城区三栋镇西枝江边发现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东方白鹳;首次在惠东黄埠沿海湿地滩涂发现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黑脸琵鹭;首次在惠东乌禽嶂记录到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海南鳽;首次在仲恺潼湖国家湿地公园发现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彩鹮和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紫水鸡;首次在惠城区马安镇上寮村发现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小天鹅。

本组文字 惠州日报记者侯县军 通讯员李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