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市自然资(惠城)公告字(2025)100号
陈剑明、唐新平等业主位于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街道34号小区第8栋1单元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13022023GG0340377号)原件遗失,已由上述建设单位申请声明作废,现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天内,如无异议,我局将补办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工、谷工。
联系电话:0752-2117223、2116592。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