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宏鑫
7月3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和特巡警支队无人机应用大队通过线索核查,发现赛罕区金河镇后三富村附近机场净空保护区内出现无人机违规飞行。经查,当事人苏某未获批空域手续,擅自操控农用无人机在管制空域飞行。公安机关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对苏某作出责令停止飞行、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此次违规飞行事件,看似只是个人的违规行为,实则暴露出无人机私自“黑飞”潜藏的公共安全隐患。
随着无人机技术不断成熟、购置成本持续降低,无人机逐步融入大众日常生活,在航拍、农业植保、物流配送等诸多行业得到普及运用。然而,科技带来的便利,不能成为无视法律法规、漠视公共安全的理由。
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作为内蒙古自治区的重要航空枢纽,机场净空保护区的空域安全,直接关系到民航航班的正常起降,更关乎广大旅客的生命安全。
机场净空保护区是指为保障飞机起降安全而划定的特定空域,任何未经批准的飞行活动都可能干扰航空器导航系统,甚至引发严重事故。苏某擅自操控农用无人机进入该区域,不仅违反法规,更将数百名乘客的生命置于潜在风险之中。此次500元的处罚金额虽不算高,却具有极强的警示教育意义。无人机绝非随意把玩的玩具,各类空域飞行活动绝不能随心所欲。
无人机违规“黑飞”并非个案。国内多地都曾发生过无人机闯入机场净空保护区事件,造成民航航班延误、临时备降甚至停飞,严重扰乱民航正常运行秩序。此类乱象充分反映出部分无人机操作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安全意识缺失,也暴露出低空飞行领域日常监管仍存在薄弱环节。如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已清晰划定各类管制空域,明确飞行报备、空域审批等硬性要求,可仍有不少飞行爱好者心存侥幸,无视飞行禁令,认为短时低空飞行不易被查处,这种错误思想亟需纠正。
治理“黑飞”,需要多管齐下。一方面,执法部门应持续强化低空巡查管控,运用技术手段提升监测和反制能力,对违规行为“零容忍”。另一方面,要加强公众普法宣传,让“飞行必报备、空域有禁区”成为社会共识。无人机厂商也应承担社会责任,通过电子围栏等技术手段,限制设备在敏感区域起飞。
无人机是科技进步的产物,应用前景广阔,但自由有边界,技术的翅膀必须在法治的轨道上翱翔。此次呼和浩特公安部门从严查处无人机违规飞行行为,既是对违法行为的严肃惩戒,更是对社会公共安全的有力守护。我们支持无人机合规合法创新应用,助力生产生活提质增效,同时坚决抵制各类空中违规飞行乱象,这既是法律法规划定的硬性准则,更是全社会敬畏生命、守护安全的基本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