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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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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人民法院“以债化债”巧解纠纷实现双赢

日期: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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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6 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实习记者 于梦圆

“法官和调解员不仅找到了问题的解决办法,更为我们两家企业保留住了后续合作的空间,这面锦旗代表我们由衷的谢意!”近日,一面印有“秉公调解 心系群众”的锦旗被送到新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和以往情形不同的是,这次送锦旗的不是原告,而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被告——某检测公司负责人。这起纠纷的妥善化解,正是新城区人民法院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程,依托非诉讼方式柔性解纷的生动缩影。

这起纠纷要从一纸合同说起。某生物科技公司与某检测公司是合作多年的商业伙伴,双方先后签订多份实验试剂耗材买卖合同,资金往来一直顺畅。然而,在一次合同履约过程中,生物科技公司按约交付全部货物后,检测公司却因资金周转困难,迟迟未支付15万余元货款。生物科技公司多次催要无果,货款拖欠严重影响该公司正常经营,两家企业多年的合作关系濒临破裂,生物科技公司无奈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并未直接排期开庭,而是第一时间阅卷并联系双方当事人。这正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程中“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具体体现。沟通过程中,法官摸清了案件的症结:被告并非恶意拖欠货款,有主动还款意愿,只是当下难以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原告由于回款受阻,资金紧张影响正常经营,急盼资金入账。综合研判后,承办法官认为,案件事实清晰、争议焦点明确,若一判了之,不仅原告短时间内拿不到欠款,被告还可能因强制执行陷入困境,双方多年的合作关系也将终结。于是,法官启动多元化解程序,与调解员一同开展先行调解,力争找到兼顾两家企业生存发展的化解路径。

调解初期,双方起初情绪对立。调解员耐心劝解,承办法官则采用“背对背”沟通方式,分别倾听双方诉求与难处。在一次沟通中,法官捕捉到一个关键信息,被告某检测公司对外持有一笔金额相近的合法债权,只因债务方尚未履行而处于“沉睡”状态。

“盘活‘沉睡’的债权,来抵偿拖欠的货款,或许就能解开这个结。”一个“以债权转让抵偿债务”的设想在法官脑海中成形。这一灵活运用多元化解策略的设想,既能让原告尽早拿到回款,又能避免被告因强制措施陷入经营停滞,更重要的是保住了两家企业继续合作的空间。

起初,原告对“债权转让”心存顾虑,为打消其疑虑,承办法官和调解员当起了“法律顾问”和“联络员”。耐心释明债权转让的法律依据、程序及风险防范措施,并协助双方核实债权凭证,确认债权真实、合法。多次“面对面”协商后,在法官与调解员的见证下,双方达成“以‘债’化‘债’”合意:签订和解协议,约定被告将其债权部分转让给原告,用以折抵拖欠货款的本金,原告则自愿放弃利息及其他费用主张。协议签订后,双方握手言和。

随着该案件的化解,才有了被告送锦旗致谢的一幕。检测公司负责人紧紧握住法官和调解员的手说:“本以为被起诉后,我们和原告的合作关系将就此破裂,公司还可能因无法偿清欠款被采取强制措施。没想到‘以债化债’办法,既帮我们化解了债务危机,又保住了合作情谊。”

“多倾听企业的难处,多探寻实质解纷的可能,往往就能找到案件处理的更优方案。”承办法官表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对涉企纠纷,不能一判分输赢,而要寻求双方利益平衡点,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该案的高效化解,正是呼和浩特市法院系统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程为抓手,持续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的生动实践。新城区人民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纵深推进诉源治理,以“法官+调解员”联动模式、灵活高效的调解策略,主动解决中小微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解决在诉前。从“两难”到“双赢”的实践,修复了濒临破裂的商业合作关系,充分彰显了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助力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