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祁晓燕)近年来,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电动自行车领域安全突出问题,持续深化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排查整治销售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电动自行车、门店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等乱象,压实经营主体安全责任,规范行业经营秩序。为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法治宣传,积极发挥案例警示作用,6月8日,该局公布一批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经营典型案例。
回民区某车行改变电动自行车限速器导致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案。2025年5月20日,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回民区某车行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改变电动自行车限速器。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呼和浩特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禁止对电动自行车实施拆除或者改变限速器以及外设蓄电池托架、更换大功率电池等改装关键性组件的行为”的规定,存在改变电动自行车限速器导致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违法行为。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规定,依法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决定。
呼和浩特市某电动车有限公司加大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功率蓄电池案。2025年5月16日,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呼和浩特市某电动车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加大电动自行车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功率蓄电池。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呼和浩特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相关规定,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责令当事人还原电动自行车合格证额定电压蓄电池容量、还原电动自行车电池位置、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某电动车专卖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2025年12月26日,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对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某电动车专卖店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相关规定,构成了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没收电动自行车3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777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内蒙古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2025年12月26日,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内蒙古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相关规定,构成了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