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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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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呼和浩特日报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日期: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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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6 文件       上一篇    下一篇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会议安排,现将我市2025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力以赴,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空气质量方面。2025年,全市优良天数合计332天,达标率91%,同比增加20天;PM2.5均值2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微克/立方米。在北方15个采暖重点城市中,优良天数排名第3,PM2.5平均浓度排名第2,达到监测记录历史最好水平。

(二)水环境质量方面。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为60%,无劣V类断面。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

(三)土壤环境质量方面。地下水国控点位Ⅴ类水质比例控制在12.5%。城乡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稳定提升,无害化处理率100%。危废、医废安全处置率10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4%,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管控率、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稳定在100%。

二、多措并举,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突出重点领域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成功入选第二批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印发实施《呼和浩特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5年呼和浩特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呼和浩特市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呼和浩特市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方案》,多层次、全方位推进大气环境污染治理。深入开展夏秋季臭氧污染防治“十个专项行动”。全力实施燃煤散烧综合治理。完成噪声地图应用试点建设,安装噪声微型自动站31台,综合管理平台正式投用,有效提升噪声预警和监测监管水平。

(二)坚持“三水统筹”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印发实施《呼和浩特市大黑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实施细则(试行)》,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大雨污管网治理力度,整治雨水排口排污问题44处,分离467个小区雨污混接。全面巩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成效,13个重点排口实现视频监控与水质自动监测全覆盖。强化生态流量保障,争取哈素海生态补水指标1000万立方米,乌兰察布市下泄生态水量2.69亿立方米。完成小流域综合治理面积137平方公里。积极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建设,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0.16%。

(三)注重城乡并举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出台“无废细胞”建设标准,创建“无废细胞”66个。印发《“四水四定”实施方案》《水资源管理条例》,压减超采区地下水量2683.5万立方米。有序推进北方防沙带—黄河重点生态区(呼和浩特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共计完成治理3.82平方公里。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村100个、生活污水治理达标村10个,累计建成示范村200个、达标村578个。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连续3年保持在自治区优秀行列。

三、综合施策,全面加强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一)全力推动美丽城市建设。印发《美丽首府建设规划(2025—2035年)》,涵盖绿色低碳、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等6大领域34项指标,入选自治区级美丽城市先行区建设名单,并被推送生态环境部申报国家级美丽城市先行区;新城区成功入选国家第一批美丽乡村先行区名单,成为内蒙古自治区唯一入选“重点体现城乡融合发展的涉农县(市、区)”类别地区,为全区打造美丽城市先行区提供首府样板。积极开展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项目申报,编制完成《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二)全面推进督察整改。修订《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程序》。高效完成华北督察局督察调研、2025年第三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服务保障工作。2016年以来,历次中央、自治区及黄河流域警示片披露问题共计259项,已完成整改221项,剩余38项均已达到序时进度;转办案件2833件,已完成整改2811件,正在推进整改22件。第三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未出现典型案例和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问题。

(三)全力保障项目建设。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推动实施建设项目市县分级分类审批和1个开发区自主审批;重大项目“绿色通道”“一对一帮扶”精准服务成效显著。412家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和662家工业固废排污单位纳入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15个生态环境项目争取中央及自治区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05亿元。

(四)持续提升执法效能。印发《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落实方案暨2025年重点检查计划》,针对四方面八大问题开展集中重点整治。修订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柔性执法“三张清单”。建立分类分级监管制度,纳入正面清单企业29家。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5件,赔偿资金148.36万元,完成问题线索筛查372件。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措施

近年来,尽管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高标准、严要求和群众期盼,仍存在一定差距与不足:

(一)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难度加大。大气方面,夏季臭氧污染问题日益凸显,精准化防控存在困难。部分地区仍存在秸秆利用率偏低、露天焚烧等问题。水方面,雨污分流不彻底,再生水管网互联互通仍有短板。土壤方面,大宗工业固废利用途径不足;危废全链条监管有待改善。

(二)生态安全风险依然突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绿色矿山建设还有短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任务仍面临较大压力。

(三)生态环境领域问题还需攻坚。中央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黄河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黄河“几字弯”区域生态环境问题联合督察检查均反馈我市还存在历史遗留的生态环境领域问题,巩固提升治理成效方面还需发力。

下一步,我市将锚定“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开局起步关键节点,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深入污染防治攻坚。聚焦重点区域与关键环节精准发力,持续推进异味、噪声、雨污混排等问题整改整治,巩固提升环境质量改善成效。二是强化示范引领建设。以“美丽首府”“美丽河湖”“美丽蓝天”“美丽乡村”创建为牵引,统筹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点任务,积极探索信息化监管、碳足迹管理等创新模式,打造生态治理与绿色转型标杆。三是持续推动生态环境领域问题整改。坚决扛起中央巡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政治责任,健全常态化调度与“回头看”机制,以问题整改倒逼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