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香凝 实习记者 杜拉罕)在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聚焦全市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向大会提出议案。
根据大会主席团决定的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到2月10日18时,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5件。2月11日,经大会秘书处召开议案处理协商会审查,其中4件议案案由明确、案据充分、方案具体,符合立案条件,其余1件议案案由不够充分,转为建议处理。符合立案条件的4件议案中,立法方面3件,监督方面1件。
经过大会主席团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关于制定〈呼和浩特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的议案》(第1号)交由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将《关于制定〈呼和浩特市养老服务条例〉的议案》(第2号)交由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审议;将《关于修订〈呼和浩特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议案》(第3号)交由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审议;将《关于加强耕地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的议案》(第4号)交由市人大农业委员会审议。有关专门委员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后,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议结果报告,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印发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