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静怡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在“十五五”规划建设中,环境治理政策实践被置于重要战略地位,规划建议明确提出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通过系统治理与结构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呼和浩特在“十四五”期间,大气、水、土壤等领域的治理政策发挥了显著成效,“十五五”时期,继续从目标延续、政策深化、机制创新三个维度努力,为北方城市生态治理提供“青城答卷”。
“十四五”期间环境治理政策实践:成效与经验
“十四五”期间,呼和浩特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系统推进环境治理政策实践,在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绿色转型等领域取得显著成效,形成了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呼和浩特经验。这些经验为呼和浩特可持续发展筑牢了根基,更为全国城市提供了生态治理的鲜活样本,推动美丽中国建设稳步前行。
在污染防治方面,呼和浩特以“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为抓手,精准治污。在大气污染治理过程中,呼和浩特采取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燃煤锅炉综合整治、煤改气、煤改电等工程推动清洁能源供暖全覆盖,空气质量优良率明显提升,大气环境得以改善。水环境污染治理领域,呼和浩特启动班定营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强化城区管网建设,实现雨污分流全覆盖,消除城市黑臭水体,水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积极推进土默川平原盐碱地改良,实施“无废城市”建设,建成多个“无废细胞”示范单元,土壤污染防治取得重大成效。在统筹污染防治中,有关部门充分运用系统思维,精准施策推动环境改善,构建起多维立体的环境治理政策体系,为城市绿色高质量发展筑牢生态根基。
在生态修复与绿色转型方面,呼和浩特将生态修复与绿色转型政策协同推进。在重大生态工程修复建设方面,构建“阴山—黄河”生态廊道,实施大青山前坡绿化巩固、京津风沙源治理等工程,实现森林覆盖率与草原植被盖度双提高。在绿色转型方面,推动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建成多家绿色工厂,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新能源领域,城区实现全面清洁供暖,风光氢储装备制造产业链基本形成,新能源的应用率不断攀升。呼和浩特通过生态修复政策筑牢绿色根基,以产业转型政策激活发展动能,以清洁能源政策引领未来方向,为推动生态与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宝贵经验。
在政策机制方面,呼和浩特不断加强政策创新与机制保障,建立五域协同治理体系,创新制度框架,形成专班统筹、季度调度、绩效评估的全链条工作机制。在跨区域协作方面,牵头建立呼包鄂乌跨界河湖共治机制,实施“双河长”制,联合开展黄河四乱整治。同时,率先推进可再生能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发展碳汇经济。呼和浩特积极创新政策机制,构建全链条治理体系与跨域协作模式,开拓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新路径,激活绿色发展动能,探索出一条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可行路径。
“十五五”时期环境治理聚力赋能:展望与担当
“十四五”期间,呼和浩特环境治理政策在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绿色转型等多领域取得显著成效,为“十五五”时期环境治理政策走深走实奠定了坚实基础。“十五五”时期,呼和浩特环境治理政策更需要从目标延续、政策深化、机制创新三个维度推进环境治理系统化转型,形成“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可持续路径。
延续生态环境治理目标,从阶段攻坚转化为长效治理机制。目标延续是在时间推移中保持核心战略方向稳定,结合环境变化动态调整实施路径,确保长期目标不被短期波动中断,实现稳定性与灵活性的平衡,保障组织或政策价值持续创造。“十五五”时期需以动态目标管理为核心,构建“短期攻坚—中期巩固—长期优化”的递进式目标体系,通过建立环境目标动态评估机制,基于监测数据、政策成效及公众诉求修订治理指标,将长期目标分解为年度任务,通过目标考核的闭环链条确保政策落地。生态环境治理目标的延续既能巩固“十四五”环境政策的阶段成果,又能通过动态机制适应新挑战,实现环境治理政策的长期稳定与持续优化。
政策深化从专项治理向全域统筹转变,全面深入推进呼和浩特环境治理效能提升。政策深化是对既有政策进行全面、深入的改进与革新,旨在突破政策执行的表层调整,通过系统性改革解决深层次矛盾,推动政策目标向更高阶段、更深层次发展。“十五五”时期需推动政策系统化转型,实现环境治理从局部到整体的跨越。如在环境治理过程中,打破部门行政壁垒,构建覆盖大气、水、土壤、生态修复等领域的综合性政策框架,强化跨领域政策联动,实现政策深度耦合。在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上,呼和浩特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会明确提出建设“千万千瓦级风光新能源消纳基地、抽水蓄能和燃机调峰电源基地、多式新型储能基地”,不断将政策目标向更深层次调整。在政策制定的基础上,明确各部门职责边界与协同规则。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深化将推动呼和浩特环境治理从单点突破转向系统优化,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深度融合。
创新从政府主导到多元共治的生态构建机制,推动形成政府、企业、公众等多元协同治理新格局。机制创新通过引入新的理念、方法、技术或制度安排,对现有组织、系统或流程中的运行规则、互动方式和动力结构进行系统性变革与优化,以提升效率、激发活力、适应环境变化并实现可持续发展。“十五五”时期需进一步推动治理效能全面发展,需要构建政府、市场、社会等多元协同机制。在生态环境治理过程中,明确不同角色的定位与互动规则。政府加快角色转型,通过立法、规划、监管等手段提供制度保障。市场层面激活生态补偿、排污权交易、绿色金融等工具,让企业通过参与环境治理获得经济收益。社会参与方面,建立环保公众参与、监督平台,将生态文化融入学校教育、社区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治理的浓厚氛围。创新多元共治机制不但能激活呼和浩特生态治理活力,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更能推动形成全民参与、持续发展的绿色治理新格局。
面向“十五五”新征程,呼和浩特需以“双碳”目标为战略牵引,构建“目标—政策—机制”三维联动体系,不断优化环境治理政策,推动环境治理问题实现从单点突破到系统转型跨越,促进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深度融合,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呼和浩特力量。
(作者单位: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