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也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擘画了“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蓝图,并将“坚持扩大内需”提升至战略高度。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强调,“十五五”时期要“深度对接全国统一大市场,更好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并将“大力提振消费、扩大有效投资”作为关键任务。作为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肩负着引领内蒙古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打造区域消费中心和投资高地的重要使命。在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背景下,呼和浩特提振消费、吸引投资的关键何在?答案正蕴藏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战略部署之中。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并强调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市场经济本质上也是“预期经济”,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环境,能够稳定政策、产权与契约执行预期,有效降低交易成本,从而夯实经济发展的根基。对呼和浩特而言,将这一治理方略转化为发展动能,核心在于运用法治锻造城市核心竞争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实施,正为此提供了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的重大契机。循此路径,须将法治思维贯穿经济工作始终,通过夯实法治基础,着力构建让消费者“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让投资者“投资无忧、发展无虑”的优质环境。这既是应对内需挑战的务实之举,更是在区域长远竞争中塑造持久优势的战略选择,为高质量发展注入稳定而强大的法治动能。
固本培元:以法治筑牢消费信任基石,释放市场潜能
法治是破解“不敢消费”与“不愿消费”困境的关键,主要通过两大机制实现。第一,保障权益、降低成本,夯实“敢消费”的市场基础。健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治体系能有效规范市场、降低风险成本。第二,稳定预期、完善保障,筑牢“能消费、愿消费”的民生根基。法治通过完善社会保障等制度缓解居民后顾之忧,推动收入转化为消费。当前,呼和浩特消费市场呈现传统消费提质、新型消费增长、服务消费旺盛的特点,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网络零售及文旅康养等领域增长突出。将上述法治机制精准运用于实践,对激发呼和浩特消费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围绕“敢消费、能消费、愿消费”的目标,可从以下四个维度构建法治保障体系:
巩固传统消费基本盘,以法治推动稳固升级。聚焦出行消费,针对新能源汽车消费快速增长,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重点监督销售合同与充电设施履约,并建立消费纠纷调解与诉讼的快速衔接机制。同时,对二手车交易应依法严格落实信息真实披露义务,严厉打击隐瞒事故车等欺诈行为。聚焦居住消费,以法治保障房地产市场在“房住不炒”与“因城施策”框架下平稳健康发展。在推动智能家居、绿色建材消费时,则须加大执法力度,整治本地市场中的虚假宣传与价格欺诈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安全与实惠。
培育服务消费软环境,以法治塑造信誉品质。聚焦文旅消费,在法治保障下依法规划和创新推出“草原音乐节”“农牧收获体验季”“非遗手作市集”等系列消费项目,并全面推行合同范本,结合现有“消费维权服务站”,在重点区域设立“流动法治服务点”,快速调解纠纷。同时,需持续整治旅游市场秩序,对餐饮住宿行业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严惩“宰客”行为。聚焦康养消费,应顺应老龄化趋势,须加快构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为核心、相关医疗及养老法规政策为支撑的法治实施体系。在此框架下,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养老服务时,应重点明确服务标准与协议内容,并加强对机构资质与服务质量的常态化监管,同时强化对“养老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预防与打击力度。
引导新型消费新业态,以法治划定红线轨道。聚焦网络零售领域,严格落实平台在经营者资质审核、商品服务信息公示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在此基础上,应结合“净网清源”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刷单炒信、大数据杀熟等乱象。同时,须为本地特色产品电商经营提供针对性合规指导,以保护和发展区域公共品牌。聚焦预付式消费风险,在教育培训、健身美容等重点行业,大力推广规范合同,并积极探索预付资金存管或履约保证保险等模式。对“关门跑路”的经营者应依法实施失信惩戒并追究责任,构建全链条治理闭环。
倡导绿色低碳新时尚,以法治引领风尚规范。聚焦绿色产品推广,须严格落实国家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伪绿色”虚假宣传。同时,可积极对接国家建立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制度的立法方向,探索开展本地特色产品的碳足迹核算试点。聚焦资源循环利用,在推动家电、汽车以旧换新时,规范回收流程,积极响应《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的相关立法精神,研究制定针对本地大宗废旧物的回收利用实施细则,推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
立柱架梁:以法治塑造投资环境优势,畅通供给循环
在投资领域,“法治稳定预期”的逻辑体现为“法治保障—投资创新—消费激活”的传导链条,构成扩大内需的深层动力。该链条始于法治营造的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这是吸引各类要素的关键优势。系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能提供权益有保障、竞争更公平、发展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形成汇聚要素的强磁场。基于此,法治进一步作用于“创供给”:在产权与合约得到坚实保障下,企业敢于开展长期投资与创新,从而催生匹配乃至引领消费升级的新产品与新服务。最终,该过程通过“促消费”实现闭环:投资与创新创造就业与收入,提升居民消费能力;新供给不断拓展消费场景。对呼和浩特而言,将上述传导逻辑付诸实践至关重要。要围绕“东数西算”国家算力枢纽节点的建设,将法治打造成营商环境的“金字招牌”,以此将制度优势切实转化为发展动能。
具体而言,可从以下三方面着力,将法治优势切实转化为投资引力与发展动力:
加大制造业投资支持力度,以法治筑牢平等保护基石。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相关规定,将其作为稳定投资预期的“定心丸”。在法规文件制定及招商引资合同审查中全面落实平等保护原则,依法清理市场准入、资质许可、政府采购等领域的隐性壁垒,确保“非禁即入”原则真正落地。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针对生物医药、信息技术等产业集群,充分发挥呼和浩特知识产权法庭作用,运用“全流程风险提示”等机制前置保护环节,让创新者安心投资、放心发展。
推进重点领域补短板投资,以法治保障项目落地顺畅。规范政府投资与采购行为。在重大项目建设中,严格依法进行招投标,保障公平竞争并依法接受监督。强化要素保障刚性约束,对招商引资承诺的绿电、土地等关键要素,探索通过行政协议等方式法治化固定,建立政府履约信用记录与问责机制。
系统布局新型基础设施投资,以法治构建创新驱动“护城河”。保障数据安全与合规流通。作为国家算力枢纽,须严格依法把关,在数据中心等项目运营中明确安全责任,探索数据要素市场化流通的合规指引。优化新兴领域监管框架,对车联网、人工智能等融合基础设施,坚持鼓励创新与规范发展并重,采用包容审慎监管等柔性方式,在守住安全底线前提下留足成长空间。
察势者智,驭势者赢。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快构建,区域竞争正从政策优惠的“短跑”转向制度与法治文明的“长跑”。对呼和浩特而言,将法治深度融入治理,把“纸上的法律”转化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与安全感,是激发内需、赢得长远的关键。通过法治保障消费、引领投资,呼和浩特必将以法治软实力锻造经济硬实力,为现代化建设筑牢基石。
(作者单位: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