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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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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呼和浩特日报

内蒙古生态建设取得丰硕成果

日期: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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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rb02 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宋向华)11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完成‘十四五’规划 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 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专场。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有关负责同志答记者问。

今年1—9月,全区优良天数比例达90.9%,同比上升4.1个百分点;6项污染物(SO_2、NO_2、CO、O_3、PM_10、PM_2.5)浓度同比全部下降,其中,PM_2.5浓度为2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5%,达到历史同期最好水平。

重点行业减污降碳成效显著。全区完成2143万千瓦火电机组、2400万吨钢铁超低排放改造,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370项,推动28家焦化、17家水泥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推动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全区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淘汰燃煤锅炉968台;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完成清洁取暖改造59.5万户,年减少散煤使用200万吨左右。提升交通运输清洁化水平,2024年底全区新能源车保有量较2020年增加29.9万辆;建成“天地车人”一体化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持续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专项检查,严禁不达标车辆上路行驶;呼包鄂地区大力推行“散改集+新能源”数字甩箱运煤,大幅减少柴油货车短程运输。

“十四五”以来,内蒙古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工作,依托全区国土“三调”及专项调查成果,综合评估生态功能重要性和生态环境敏感性,将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防风固沙等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域,以及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等生态极脆弱区域,科学有序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十四五”时期,全区共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59.69万平方公里,占全区国土面积的50.46%,划定比例居全国第二位。在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上,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增强大兴安岭、阴山山脉、贺兰山山脉生态廊道和草原生态系统功能,加强黄河、西辽河、嫩江、黑河,以及呼伦湖、乌梁素海、岱海等流域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完善巴丹吉林、腾格里、乌兰布和、库布其、巴音温都尔“五大沙漠”和毛乌素、浑善达克、乌珠穆沁、科尔沁、呼伦贝尔“五大沙地”防沙治沙体系,构建集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湿地、沙漠、沙地于一体的全域生态安全格局。在全国率先完成全区12个盟市100个旗县(市、区)67131个界桩、4483个标识牌的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

“十四五”以来,内蒙古统筹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深入推进黄河、嫩江等大江大河和重要湖泊保护治理。今年1—9月,全区重点流域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75.4%,优于年度考核目标4.7个百分点。黄河内蒙古段干流水质连续5年稳定保持Ⅱ类,支流国考断面稳定消劣。健全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十四五”以来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2亿元,支持174个治理项目落地实施。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共排查入河排污口3148个,“一口一策”开展整治,重点流域、湖泊整治率99%、溯源率100%。深入实施工业园区水污染专项整治,工业园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达标率均达到99%。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13段城市黑臭水体实现长治久清。

2024年10月,内蒙古以自治区总河湖长令的形式,在全区部署开展河湖库“清四乱”回头看暨“清槽行动”,全面提升河湖库行蓄洪能力,牢牢守住防洪安全底线。同时,通过畅通河流主槽,有效保障重要河湖生态水量,逐步恢复河湖自然岸线形态,持续改善复苏河湖生态环境。聚焦西辽河、老哈河等21条问题较为突出的河流,完成禁种线落地定桩长度1.12万公里,埋设界桩、彩旗等16.7万根(个),清晰划定管控红线。全区涉及禁限种工作的57个旗县(区)均发布了禁限种令,开展禁种政策宣传15.46万人次,落实包联责任人2149人,组织开展技术指导1200余次,签订禁种协议1.98万余份,形成了联防联控的强大合力;春耕期间,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各级河湖长、包联责任人等累计巡查1.17万人次,对偷种、抢种等行为做到即发现即处置,确保了禁种区域未发生大面积违规种植情况,基本实现年度禁限种目标。重拳整治主河槽区内阻水片林、高秆作物、围堤、阻水路桥等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组织各盟市采取实地巡查与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测相结合的方式,逐条河流开展全面排查,并建立了阻水问题清单,明确清理整治措施、完成时限等。截至目前,已累计清理整治问题392个,清理围堤3.8公里、阻水片林4115亩,整改阻水路桥问题32个,为河道行洪安全扫清了障碍。加快卡口节点清理疏通,累计清理卡口节点84处,疏浚整治河道长度415公里。

“十四五”以来,全区林草资源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24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21.98%,较2021年提高1.19个百分点,草原植被盖度持续稳定在45%以上,湿地面积稳定在7000万亩左右,生态安全屏障功能持续巩固。贺兰山、大青山、巴丹吉林等6处自然保护地入选国家公园候选区,数量居全国第一,目前已启动贺兰山国家公园候选区创建工作;巴丹吉林沙漠—沙山湖泊群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成为内蒙古首个世界自然遗产,填补了中国沙漠类遗产空白。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成功加入世界生物圈保护区网络,全区世界生物圈保护区数量达到5个、居全国首位。黄河流域11处湿地纳入自治区重要湿地名录,4处自治区重要湿地列入国家重要湿地名录,2处自治区湿地公园晋升为国家湿地公园。建成33个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和51处野生动物救护场所,“十四五”时期,内蒙古国家重点动物和植物保护率分别达到80%和88%。

自“三北”六期工程实施以来,内蒙古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科学治理、科技赋能,生态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十四五”累计完成生态建设任务1.23亿亩、占规划总任务的43.2%,其中防沙治沙6688万亩,居全国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