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祁晓燕)为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避免权益受损,日前,呼和浩特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发布“双十一”消费提示,提醒大家理性购买勿跟风,明晓规则好维权。
保持理性审慎,规避营销陷阱。要警惕部分商家“先涨后降”、虚构原价等价格欺诈行为。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前仔细比对不同时期的商品价格,核实优惠真实性,避免被虚假折扣所误导。不轻信“最低价”“史上最优惠”等绝对化宣传用语。警惕商家利用限时、限量、明星同款、网红推荐等元素制造焦虑感和稀缺感,避免在冲动之下作出非理性决策。
厘清优惠规则,拒绝盲目跟风。面对复杂的促销规则,如跨店满减、预付价款、各类红包津贴等,消费者要保持清醒,按实际需求进行规划。切勿为凑单满减而购买不必要的商品,导致过度消费和资金浪费。坚持只买需要的,不买可能需要的或因为便宜而想要的核心原则,避免为了“省钱而花钱”。
注意交易安全,筑牢防护屏障。购物时,优先选择经营资质齐全、信誉良好的消费平台和店铺并注意核查商家营业执照信息。支付时,不轻易点击不明链接或扫描来源不明的二维码,所有交易操作应确保在官方认证的网站或应用程序内完成。付款后,应定期通过官方平台查看订单状态及物流信息。如遇长时间不发货、物流信息异常等情况,应及时通过官方渠道与卖家或平台沟通核实。
强化证据意识,畅通维权渠道。在购物过程中,要注意保存好商品宣传页面、促销优惠细则、订单详情、支付凭证、与商家的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收到商品后,建议第一时间查验包装、货品质量及型号是否一致。如发生消费纠纷,可先与商家或平台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应及时通过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