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苗欣 实习记者 于梦圆)纠纷化解调解机制是我国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方式之一。近年来,首府各地区人民法院优化调解机制化解纠纷,取得了实质性成效。
近日,玉泉区人民法院通过先行调解机制调解了一起亲戚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指导下,调解员精准把握争议焦点,妥善化解了亲戚间的债务纠纷,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原被告为亲属,2020年被告因家中有事,向原告借款98000元整,双方签订借条一张,约定出借款项额度、借款时间和月利率。被告于2022年12月至2025年5月期间分10笔共计支付原告60000元。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剩余借款,但被告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原告遂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剩余欠款及利息80000余元。
玉泉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研判认为该案事实清楚,且双方当事人为亲属关系,适宜通过调解化解,于是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告知先行调解具有省时、省心、省力的优势,若先行调解不成功,案件立即转入审理程序,诉讼权利不受任何影响。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案件分流至玉泉区人民法院调解员处进行先行调解。
为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争取做到“只跑一次,一次办好”,调解员先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沟通,精准梳理纠纷症结后,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调解室开展“面对面”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为尽快化解矛盾,减轻当事人诉累,调解员邀请承办法官介入指导。法官和调解员耐心释法明理,一方面向被告阐明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定,强调其还款的义务;另一方面劝说原告体谅被告的实际困难。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减免利息,被告将分两期偿还借款70000元。至此,这场因借款引发的纠纷在互谅互让中画上句号,曾经受损的亲属关系也得到了修复。
近日,新城区人民法院通过“法院+综治中心”多元联调机制,联合多部门成功调解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5名业主当场结清欠缴物业费12.5万元,物业公司也承诺提升服务质量。
该纠纷起因是王某等5名业主对小区物业公司服务不满意,拒绝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在多次沟通无果后,将5名业主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拖欠费用。新城区人民法院接收案件后,承办法官经初步研判认为,该类案件争议焦点清晰、诉讼标的相同,但若简单判决,可能加剧业主与物业之间的对立,不利于真正实现定分止争。
为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新城区人民法院启用“法院+综治中心”多元联调机制,联合新城区住建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组成了一支由法官、住建部门工作人员、网格员和调解员构成的专项调解小组,开展诉前调解。经过多轮沟通和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业主当场结清所欠物业费,物业公司郑重承诺将针对业主关切优化服务内容。纠纷一次性得到化解,双方握手言和,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