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张永德辞去呼和浩特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呼和浩特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报呼和浩特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