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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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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呼和浩特日报

警惕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新温床”

日期: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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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rb06 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吕行菲 孙锋

近年来,随着网吧、KTV等传统娱乐场所对未成年人准入监管趋严,台球厅、棋牌室等监管灰色地带逐渐成为未成年人聚集的新选择。近期,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通过梳理涉台球厅、棋牌室等经营场所的民事、治安及刑事案件数据,发现共性隐患:上述场所逐渐演变为诱发未成年人夜不归宿、暴力斗殴、沾染恶习乃至违法犯罪的新温床。跨越地域的案件特征高度相似,凸显该问题具有普遍性的治理难点。基于共同关切,两地法院开展联合调研,深入剖析症结并寻求治理路径。

一是法律定位模糊致监管失灵。现行娱乐场所管理规范与新兴复合业态内涵存在错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将“娱乐性”固化为歌舞、游艺等传统形态,致使台球厅、棋牌室被归类为“体育经营”场所,容易导致经营者以此规避未成年人禁入限制。然而,此类场所已衍生夜间留宿、烟酒售卖、赌博等高风险功能。现有法律规定难以适应当前动态化的行业经营模式,导致监管体系因制度迟滞陷入被动应对,相关场所成为风险滋生区。

二是场所管理松散催生偏差行为。因场所经营特性,该类场所成为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温床”。该类场所大多24小时营业,部分台球厅还会提供免费练球时段,对未成年人进入的时间、空间、条件均缺乏限制,也无需进行身份核验。场所的夜间封闭性与未成年群体的聚集性,客观上形成了“低监督密度+高犯罪便利”的负向激励环境。此类场所人员构成多元且流动性强,混杂环境中,未成年人价值观尚未定型,极易受负面影响。

三是低价雇佣诱导未成年人聚集风险。部分非娱乐性经营场所的经营者为降低成本并扩大客源,雇佣未成年人担任服务员、营销员等,利用未成年群体社交需求的独特性吸引大量未成年顾客。这些未成年雇员因社交关系链与同龄群体高度重合,天然具备“熟人引流”优势。经营者通过其组建“学生福利群”,特别是在寒暑假期间,以免费时段、酒水折扣、提成奖励等方式定向吸引未成年顾客,突破简单用工范畴,形成了“雇员引流—消费提成—行为模仿”的传导闭环,易滋生违法犯罪行为。

四是学校周边设立产生不良影响。台球厅、棋牌室等场所因未被定义为“娱乐场所”,亦脱离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学校周边不得设置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禁设要求。有新闻媒体在北京、天津、安徽等地的调查显示,目前,中小学校周边已经很少见到网吧、KTV、游戏厅之类的营业场所,但麻将馆、棋牌室、台球室等仍有设立。学生午休、放学时段有在该类场所聚集的现象,此类场所客观上为逃课、辍学未成年人提供聚集空间。

为阻断此类场所向“第二个网吧”异化,笔者建议:一是建立“经营功能动态评估与法律属性二次认定”机制,对具备留宿、夜间酒水供应等实质娱乐功能的场所,无论初始登记性质如何,强制适用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对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限制措施,实现“功能决定监管”的制度突破;二是推行“亮证入场+智能监控”机制,要求未成年人入场需提供身份验证,设置未成年人凌晨时段不许入场的硬性约束,包厢区域强制安装实时声光报警装置,通过加强监管压缩违法犯罪空间;三是推行“校园周边200米风险场所熔断机制”,对现有场所进行经营时段限制,对新建场所实行监管部门前置审查,建立多部门联合巡查制度,构建立体化校园安全防护网。

(据《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