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苗欣)近日,赛罕区人民法院的一场线上调解落下帷幕——在全国人大代表巩学峰的全程参与下,原告内蒙古某能源企业与被告内蒙古某工程公司及其呼和浩特市分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成功化解,双方通过线上平台签署调解协议,一场涉及15万余元货款的商事纠纷画上圆满句号。
据了解,2024年9月,原告与被告签订《采购合同》,约定被告采购1MW光伏材料,总价款21万余元。原告依约供货后,被告仅支付30%首付款,剩余15万余元货款迟迟未结清。双方因发票开具、被告现金流紧张等问题产生分歧,原告遂诉至法院。
赛罕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结合原告为外地企业的实际情况,采用线上调解方式,让双方“零跑腿”协商。同时,特邀全国人大代表巩学峰参与调解,以第三方视角增进双方信任。
调解中,赛罕区人民法院紧扣争议焦点,引导双方达成共识:被告分两期支付剩余货款,原告按实际付款金额开具发票;被告承担律师费及减半后的案件受理费,于9月15日前付清;若逾期付款,须按同期LPR的1.5倍支付违约金。
“线上调解让外地企业实现‘少跑腿’,这种高效模式太贴合企业需求了。”巩学峰在调解后表示,更难得的是赛罕区人民法院在法律框架内找到“最优解”——既明确了违约责任,又给企业留足经营空间,“不仅解决了纠纷,更传递了诚信合作的市场规则,让企业敢经营、愿合作。”
下一步,赛罕区人民法院将持续探索涉企纠纷快速化解路径,通过线上调解、邀请代表参与等方式,把司法服务融入企业发展,让公平正义既“看得见”,又“跑得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