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政策体系不断健全完善
市政府先后制定出台《呼和浩特市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若干措施》《呼和浩特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呼和浩特市建设城市养老服务“样板区”、农村养老服务“示范区”行动方案》《呼和浩特市积极发展老年人助餐服务行动方案》《呼和浩特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30个规范性政策文件,从土地、税费、场所、运营奖励、政府购买居家养老、助餐、长期护理保险、家庭适老化改造、家庭护理型床位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初步形成了较完备的“1+N”政策配套体系,为建设全市“一刻钟便民养老服务圈”提供了扎实的政策保障。
(二)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不断健全
按照市级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示范中心、旗县区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街道建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建养老服务站四种建设模式,目前市级标准化示范中心1个、县级特困供养机构5个、区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4个、街道级养老服务中心31个、乡镇级养老服务中心31个、社区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304个、村级养老服务站302个、已升级改造69个农村互助幸福院,街道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100%,社区级养老服务设施和机构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大力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聚焦老年人就餐实际困难,进一步完善老年助餐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城乡老年群体多元化助餐服务需求。2024年,联合市财政局、市住建局等12部门制定出台《呼和浩特市积极发展老年人助餐服务行动方案》,建立“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集体添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多元筹资机制,通过在已有养老服务设施基础上建设嵌入式为老餐厅、改扩建闲置房屋、签约加盟合作等多种方式,累计建成老年助餐点358个,实现了城市“一刻钟便民养老服务圈”老年助餐服务全覆盖。
持续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市政府出台《呼和浩特市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办法》作为全市适老化改造工作的政策依据,已连续多年对全市符合改造条件的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并将适老化改造对象范围扩展到呼和浩特市户籍70周岁以上独居老人家庭,不断提升老年人居家生活品质。近年来,累计完成了7010户家庭适老化改造,对符合改造条件的目标群体基本实现了全覆盖,提前超额完成“十四五”期间自治区民政厅下达呼和浩特市适老化改造5875户的任务。通过2022年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试点项目,累计完成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人家庭护理型养老床位建设3829张。
形成多样化运营体系,实现品牌连锁化运营。建设多主体、多元化运营养老服务设施。一是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多数无偿提供第三方运营。二是成立国有公司运营,如新城区成立内蒙古怡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运营近20家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三是民营企业利用自身房产或租赁设施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四是部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由社区运营,多数村级养老服务站由村委会运营。五是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营采用“集中居住、分户生活、自治管理、互助服务”模式,由村委会运行管理。依托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开展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居家上门养老服务,近年来,累计提供上门服务211189人次。
(三)信息化建设不断推进
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依托市智慧养老信息平台,发挥该平台“一级部署、多级使用”效用,提升养老服务智慧化、数字化水平。通过市、旗县区、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四级养老服务综合信息网络,按照“一人一案”“一户一档”原则建立台账,为老年人定制个性化服务方案。同时借助“宜养青城”公众号、“智慧养老”网站、“96111”为老服务专线,为老年人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查询、业务办理、预约服务等便民养老服务。截至目前,“96111”为老服务专线已累计服务2401人次,市智慧养老信息平台已采集全市常住老年人口信息约67万条。
二、存在问题
(一)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不足
一是现有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受建设规模、运营实力等因素限制,服务类别较为单一,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辐射能力低,老年人消费意愿不强烈,没有形成规模化、产业化运营;二是市场活力相对不足,无法满足老年人多样化服务需求。
(二)农村养老服务网络不够健全
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68.9%,农村养老服务覆盖率偏低,服务辐射和延伸能力也比较差,农村老年人对养老服务可感可及性较低。
(三)专业护理人员短缺
全市养老护理员总体数量偏少,专业化水平不高,受到劳动强度大、社会认可度不高、职业和发展空间相对较窄、系统性专业培训缺乏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相对滞后,尤其专业护理人员缺口大、专业照护能力不足、人员流动性大。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持续优化养老服务供给
一是科学编制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规划,对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需求进行摸底,新建小区要按照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老旧小区要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补建养老服务设施;二是加快建设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2025年新建8个街道级养老服务中心,7个乡镇区域级养老服务中心,新建120个村级养老服务站,拓展提升56个互助幸福院,促进养老服务网络更加完善,街道级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稳定在100%,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提升至80%以上;三是健全家庭养老支持政策,为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连续、稳定、专业服务的家庭养老床位,将专业机构服务送到老年人的床边、身边;四是持续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工作,不断提升老年人居家生活品质。
(二)促进养老服务提质增效
一是充分发挥养老顾问作用,建设市、旗县区、乡街、村居四级养老顾问网络,通过提供养老服务政策咨询、委托代办、资源链接、技术支持、关爱探访、方案设计等服务,以满足老年人多元化、个性化养老服务需求;二是健全农村养老服务关爱网络,完善农村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留守等特殊老年人群居家探访与帮扶制度,保障农村老年人基本养老需求;三是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建立专业人员与志愿者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充分发挥低龄老年人的作用,实现老有所为。
(三)加强养老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加大对养老服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服务技能和服务水平;二是通过提供职业发展空间、完善社会保障等措施,吸引和留住养老服务人才;三是加大养老服务事业宣传,鼓励优秀人才投身养老服务行业。
(四)加大宣传提升服务认可度
利用媒体加强居家和社区养老宣传,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活动,同时加大政策、服务现状普及。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设计统一的标识标牌,提高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群众知晓率。
(五)推进京养工作积极发展旅居养老
积极响应全国首家“冬南夏北”旅居养老机构联盟,与北京市签订联盟战略合作协议,充分发挥各地气候、生态、文化等互补优势,共同探索并开启康养旅居新模式,开展京养旅居养老项目,组织北京和京津冀周边地区老年人组团来呼旅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