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市上下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全面压紧压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深入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进一步强化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按照中纪委集中推进“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等群众身边具体实事相关要求,出台《呼和浩特市食品安全治理提升实施方案》,坚决守牢食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会议安排,现将我市流通领域蔬菜、肉类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善制度体系,健全长效机制
目前,全市共有食品流通主体1.9万家,其中农贸市场46家,大型连锁超市6家共49个门店,企业销售SKU(唯一条形码的单个商品)约14.3万个,日均外运蔬菜1000吨、肉100—200吨,备案第三方冷库30家,普货运输经营业户2.28万户,车辆2.35万辆,总吨位30.7万吨,从业人员1.95万人,其中从事冷藏保鲜运输业户151户、企业96家、车辆792辆。
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呼和浩特市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呼和浩特市进一步加强全市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以及《农贸市场经营管理指南》《智慧农贸市场建设规范》《智慧农贸市场建设评价指南》等地方标准。特别是今年出台的《呼和浩特市食品安全治理提升实施方案》,围绕流通环节、“四白食品”、乳肉食品、校园食品、网络餐饮等方面,制定了11项“严管”举措,在流通环节,对加强地产农产品安全监管、畜禽定点屠宰监管、肉制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作出了要求。
二、全程质量管控,筑牢安全防线
一是严把产地环境关,严守禁限用农药管控红线。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专项行动,完成农畜产品检验检测9145批次,目前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农作物绿色防控面积、统防统治面积覆盖率分别提升至50%和47%,病虫害防控效率提高30%,农药抽检合格率达到97.5%。加强政策性粮食出入库监督检查,完成市级储备粮轮换出入库检测工作,抽样覆盖率达到100%,各指标均符合要求。
二是加强过程监管,营造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督促指导全市农贸市场全部完成规范化升级改造,对29家表现突出的市场兑付奖补资金1095万元;建成自治区标准化农批市场8家,争取自治区奖补资金1800万元。配合自治区在我市试点打造“蒙食链”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将猪牛羊肉等8个热销食品品种试行赋码流通。在全区率先启动防作弊电子秤试点,在双树海鲜市场为33家商户安装防作弊电子秤62台,能够实现数据实时上传、异常预警和远程监控。深入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及“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餐饮食品安全放心消费示范街”打造,督促食品经营主体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创建自治区级示范超市15家、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商圈)13家。
三是把牢质量关口,加强检验检测。督促指导市场开办者配齐食品安全总监或食品安全员,做好入场查验;督促农产品销售者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按照“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要求定期开展自查,并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时更新风险管控清单。围绕重要节假日、旅游旺季等关键时间节点,开展跨旗县区异地交叉互检,累计交叉互检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单位80余家。举办快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提升快检人员理论和技能水平。依托“蒙食链”系统试行快检统计功能,目前12家农批市场已上传检测数据3.6万批次。
四是强化部门配合,严惩违法行为。市场、农牧、城管、公安等部门多次开展“铁拳”“昆仑”行动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食用农产品领域违法行为。2024年针对生鲜肉水分抽检不合格问题立案罚没15.4万元,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立案查处36起、罚没35万余元。2025年开展畜禽屠宰监督执法检查,接到并查实投诉举报线索8起、立案2起,打击捣毁私屠滥宰窝点2个。
三、规范冷链物流,强化流通安全
依据《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场站管理规定》等政策,对冷藏保鲜专用运输经营行为进行监管,严格审核企业资质条件,严格车辆技术要求、规范经营行为,督促指导企业做好营运车辆使用、维护修理、检测评定和安全例检等工作,确保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证应急处置器材、防护用品、卫星定位车载终端、标志灯、安全标志牌等配备齐全。开展冷藏冷冻食品专项检查,对全市30家第三方冷库进行摸底排查,重点整治无证照销售存储畜禽肉类,销售来源不明、检验检疫不合格、兽药残留超标以及注水、注药、注胶、腐败变质肉类产品违法行为。专项检查以来,共检查冷库189户次,检查冷藏冷冻食品销售者1098家次,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1件,切断不合格肉制品流入市场的渠道。针对去年罐车运输食品乱象,我市对38家酱油、醋、糖浆、蜂蜜、白酒、液态乳等液态食品生产厂家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罐车混用运输的问题。
四、推进专项整治,打击违法乱象
按照中纪委关于开展“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相关要求,聚焦“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资格清查不到位、农村食品经营条件和卫生状况不达标、销售过期和三无食品”等问题,通过主流媒体平台,面向社会公告征集问题线索,严厉查处打击相关违法行为。目前,已打造规范化农村食品经营店91家,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行政执法立案59件,罚没金额15.45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件;收缴销毁假冒伪劣食品38.721公斤。开展注水猪肉专项整治,经过3个月调查取证,发现28份不合格猪肉,立案查处5家本地供应商,行政处罚31.5143万元,4—5月农批市场快检8498批次,未再发现注水猪肉。聚焦以鸭肉假冒羊肉、猪肉假冒牛肉等以低价肉制品冒充高价肉制品、以调理肉制品冒充“原切肉”“鲜切肉”“纯肉”等行为,开展拉网式排查,严厉打击肉制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开展以来,累计发现违法犯罪线索52条,其中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5条,向其他盟市局移交案件线索1条,行政立案46起,罚没金额13.77万元。
五、推动共治共享,凝聚监管合力
按照国家市场总局要求,持续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等活动,向全社会征集抽检信息32269条,为群众参与食品安全共治提供便捷平台。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和食品安全“五进”等宣教活动,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15期,分别在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主流媒体宣传报道365条次,在微信公众号平台制作发布就“食”论“市”信息318篇,视频号发布食品安全科普短视频15个,累计播放量超20万次。建立专兼职协管员队伍,在全市1415个行政村(社区)配备食品安全协管员2083名,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970名;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纠纷多元调处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举措
目前,全市流通领域蔬菜、肉类食品监管工作中,仍然存在种养殖源头防控、食品添加剂“两超一非”、基层市场所快检能力不足等问题。特别是今年5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我市开展“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指出了我市部分冷链物流企业运输车辆清洗消杀不到位,个别农贸市场食品标识信息不全等问题,市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主体整改到位。
下一步,我市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深入推进《呼和浩特市食品安全治理提升实施方案》落地执行,抓好销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和“一法一条例”问题整改,继续实施“铁拳”“昆仑2025”专项行动严惩重罚食品安全犯罪,完善“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监管体系。